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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權轉讓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5:4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2007年12月1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東上海合涌源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合涌源發展”)和第二大股東上海合涌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合涌源投資”)分別與江蘇高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高力集團”)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根據前述兩份《股份轉讓協議》,高力集團擬受讓合涌源發展持有的本公司2,800萬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1.92%)、合涌源投資持有的本公司250萬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7%),共計本公司3,050萬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的12.99%(以下稱“目標股份”)。前述股份轉讓完成后,高力集團將成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 一、股份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價款與支付 1、根據高力集團與合涌源發展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合涌源發展向高力集團轉讓股份的價款為31,213萬元,支付方式為協議書簽署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3,000萬元,股份轉讓余款在長百集團本次非公開發行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之日起14個月內付清;若本次非公開發行未獲得證監會核準,則股份轉讓余款自未核準之日起14個月內付清。 2、根據高力集團與合涌源投資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合涌源投資向高力集團轉讓股份的價款為2,787萬元,支付方式為協議書簽署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1,000萬元,股份轉讓余款在長百集團本次非公開發行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之日起14個月內付清;若本次非公開發行未獲得證監會核準,則股份轉讓余款自未核準之日起14個月內付清。 (二)股權過戶 高力集團支付全部股份轉讓價款后5日內,合涌源發展和合涌源投資無條件將目標股份過戶給高力集團。 (三)協議的簽訂時間和生效 前述《股份轉讓協議》于2007年12月11日簽訂。 《股份轉讓協議》經轉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即生效。 (四)其他安排 截止公告日,上述股權轉讓沒有附加特殊條件,也不存在補充協議,股權轉讓各方沒有就轉讓股份的表決權行使做出其他安排。 二、關于本次股權轉讓的批準 1、2007年12月10日,合涌源發展股東會批準公司與高力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2、2007年12月10日,合涌源投資股東會批準公司與高力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3、2007年12月10日,高力集團股東會批準公司與合涌源發展和合涌源投資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三、收購人及實際控制人簡介 高力集團現持有江蘇省工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3200002100688),高力集團成立于1995年7月,住所為南京市棲霞大道8號,法定代表人高仕軍,注冊資本52,000萬元,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經營范圍為: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租賃、物業管理、投資貿易、商業批發零售。高力集團現持有蘇地稅寧字320113134856904號《稅務登記證》。 高力集團現由高仕軍持股74.6%,何虹持股25.4%,高仕軍與何虹系夫妻。因此高力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為高仕軍。 高仕軍先生,江蘇省鹽城市人,工商管理碩士。1995年7月創辦鹽城市亞大廣告有限公司(現更名為江蘇高力集團有限公司),現為江蘇高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南京市政協委員、鹽城市政協常委、江蘇省工商聯常委、個體私營協會副會長、家具裝飾業商會副會長、南京市工商聯副會長。 特此公告。 長春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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