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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07年記賬式(十九期)國債分銷及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 02: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各會員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2007年記賬式(十九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07]97號)和本所有關規定,2007年記賬式(十九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于2007年12月6日至2007年12月10日在本所上網發行,發行結束后將于2007年12月12日上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期國債期限3個月,貼現發行,發行價格為99.203元,本期國債起息日為2007年12月6日,2008年3月6日(節假日順延)按面值償還。 二、本期國債采用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掛牌分銷為承銷商在本所交易市場掛牌賣出,各會員單位自營或代理投資者通過交易席位申報認購;協議分銷為承銷商同其他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簽訂分銷協議進行分銷認購。 三、本期國債發行,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分銷。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 四、無論采用何種方式認購本期國債,各會員單位如自營認購,須用本單位的自營股票賬戶;各會員單位如代理客戶認購,須用客戶的股票賬戶(或基金賬戶)。根據財政部規定,各會員單位不得通過為投資者開立“證券二級賬戶”及其他方式買賣本期國債。 五、本期國債分銷認購的承銷商申報代碼為“751***”(見附件),申報數量以手為單位(1手為1000元面值)。 六、采用掛牌分銷方式認購本期國債的委托、成交均按本所業務規則辦理,有關結算事宜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業務規則辦理。投資者辦理本期國債認購手續時不需繳納手續費用。各會員單位辦理此項業務的手續費由掛牌的承銷商按商定的比例劃付。 七、采用協議分銷的承銷商,須在2007年12月10日前通過“國債發行遠程招標系統”向本所發出分銷申請,以便本所及時進行債權登記,本所將于2007年12月11日將債權一次性轉入分銷證券賬戶。 八、本期國債在分銷期間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回購交易。 九、本期國債將于2007年12月12日上市,現券上市交易的證券簡稱為“07國債19”,證券代碼為“010719”,交易數量以手為單位(1手=1000元面值)。 十、本期國債交易方式為現券和新質押式回購,新質押式回購對應的質押券申報和轉回代碼為“090719”,簡稱為“0719質押”,現券和回購交易按股票賬戶(或基金賬戶)進行。 十一、本期國債上市首日,當日行情顯示該國債現券的“證券簡稱”前冠以“N”以示提醒,請各會員單位注意檢查調整柜面系統設置。 附件:2007年記賬式(十九期)國債發行承銷機構掛牌分銷 代碼一覽表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2007年記賬式(十九期)國債發行承銷機構掛牌 分銷代碼一覽表 序號 分銷代碼 掛牌名稱 序號 分銷代碼 掛牌名稱 1 7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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