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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5:43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12月3日上午9點30分在公司辦公地址會議室(上海市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29層)召開,會議通知于2007年11月1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刊登,相關會議資料于2007年11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開披露。 會議由董事長張春景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參加了會議,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41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9,590,978 股,占公司總股份的2.1120%,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對以下提案進行了逐項表決: 1、《關于繼續為國之杰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票9,341,478股,反對票127,100股,棄權票122,400股。以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3986%審議通過該項提案。關聯股東回避表決。 2、《關于核銷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同意票9,451,578股,反對票127,100股,棄權票12,300股。以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5466%審議通過該項提案。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吳忠禮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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