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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 07: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410證券簡稱:華勝天成編號:臨2007-036 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于2007年11月15日以公告形式發出,于2007年11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會提議召開,董事長胡聯奎主持。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授權代表人數6人,代表股份216,559,98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2.0064%。公司董事長胡聯奎、董事王維航、劉建柱,執行董事蘇綱、劉燕京,監事盧孝威、歐陽莉輝、劉亞玲,董事會秘書胡家飛出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合法地、有效地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關于公司以自有資金申購新股的議案》 為充分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在保證公司主業正常經營以及資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向股東會申請公司使用不超過2.7億元的自有資金申購新股、參與新股配售和新股定向發行。由公司總裁、財務總監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加強風險管理和控制。 表決結果,贊成票所代表的股份為216,559,980股,占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的 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李研律師進行了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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