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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六屆二十三次董事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08: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673證券簡稱:陽之光編號:臨2007-36號 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六屆二十三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07年11月29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全體董事都以通訊的方式對董事會議案發表了意見。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經認真審議,會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于確定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方式的議案》(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7]442號文件)的文件精神。 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經與保薦機構國金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協商,決定將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分為兩次發行,具體發行方式為: 深圳市東陽光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東陽光”)以其擁有的宜都東陽光高純鋁有限公司75%股權、乳源東陽光精箔有限公司75%股權、深圳市東陽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98.49%股權、乳源東陽光電化廠75%股權、乳源瑤族自治縣興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100%股權等資產的評估值作價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確定為3.99元,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非公開發行事項決議公告日(2006年9月8日)前二十個交易日陽之光股份股票均價,認購股數為259,000,000股。 根據非公開發行方案,本次發行還將由其他特定投資者(不超過9名)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股份總數的剩余部分。因此,在向深圳東陽光發行結束后,公司再面向其他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以競價發行的方式發行不超過111,000,000 股股份,發行價格將不低于3.99元人民幣/股,具體的發行價格及發行數量根據詢價結果確定。 上述深圳東陽光認購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上市流通;戰略投資者認購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上市流通;財務投資者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流通。 關聯董事郭京平先生回避了該議案的表決。 獨立董事鐘康成先生、徐克美女士、徐友龍先生同意董事會作出的上述決議,一致認為: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分兩次進行的方式以及確定以3.99元/股的價格向深圳東陽光發行259,000,000股股份,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7]442號文件)的批復和公司200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及公司與深圳東陽光簽訂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的約定,有利于順利完成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工作,符合公司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撤消公司乳源分公司成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為了進一步開拓親水箔產業,便于公司乳源分公司申報項目和銀行流動資金融資,擬撤消公司乳源分公司,在乳源成立公司控股100%的全資子公司,即將公司乳源分公司的全部生產經營業務及資產和負債轉由新成立的公司控股100%的全資子公司承接并延續。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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