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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聰明與曼德爾森舉行會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05:42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新華社記者 白潔 新華社社長田聰明27日在北京與來訪的歐盟委員會貿易委員彼得·曼德爾森舉行會談,雙方就《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管理辦法》友好、坦誠、深入地交換了看法。 田聰明說,新華社是開放的,隨著對外交往增多,我們始終堅持在相互尊重、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基礎上就存在的問題進行協商。 他說,新華社根據中國政府授權,履行管理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的職責。《管理辦法》符合中國的法律,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原則,也符合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做出的承諾。《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的業務不斷發展,未發生一起損害外國通訊社合法權益的事情。所以,《管理辦法》不可能也沒有必要進行修改。凡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的外國通訊社就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 田聰明說,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需經過代理機構。中國政府對指定的代理機構有嚴格的資質要求,并實行嚴格的管理監督。如果發現指定機構不能履行職責,有違規行為,會立即查處,取消其代理資格。 他說,包括歐洲的通訊社在內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設立子公司的事宜,應根據中國的法律向工商、商務部門申請,不在《管理辦法》的權限之內。他表示,愿意就《管理辦法》實施中一些具體事宜,同外國通訊社繼續進行協商。 曼德爾森說,很高興來到新華社,他對《管理辦法》本身沒有異議,對新華社的發展計劃也沒有意見,關心的是《管理辦法》的具體實施。通過對話,增進了對新華社的了解,這對他很有幫助。 曼德爾森此次訪華是來參加即將于28日在北京舉行的第10次中國與歐盟領導人會晤的。他于23日抵達北京,開始了為期6天的中國之行,并計劃在中歐領導人會晤前與中方有關官員和歐盟在華企業代表舉行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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