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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黔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7:11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總數為14,551,200股。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11月30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要點:非流通股股東選擇以支付股份的方式作為向流通股股東的對價安排,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3.2股的對價股份,此對價安排實施后,原非流通股份獲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流通的權利,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東大會日期、屆次:《貴州黔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1月21日召開的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场⒐蓹喾种酶母锓桨笇嵤┤眨海玻埃埃的辏保痹拢常叭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為2007年11月30日;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總數為14,551,200股,占限售股份總數的34.61%、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的14.82%和公司股份總數的10.37%;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原暫不上市流通的內部職工股6,466,000股自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完成之日十二個月后(即2006年12月18日上市流通),剩余18,790,000股內部職工股自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之日起三年后上市流通。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
四、股份變動結構表
五、保薦機構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截至本核查報告簽署之日,黔源電力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嚴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項承諾。至黔源電力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滿24個月之日(即2007年11月30日)起,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國投電力公司的限售承諾仍未履行完畢,具體為: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國投電力公司在2007年11月30日起,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10%。 黔源電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響其他股改承諾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承諾的要求繼續實行限售安排。黔源電力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項 。、限售股份不存在墊付對價情形及償還情況;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對本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本公司對該限售股份持有人的違規擔保; 。场⑾奘酃煞莩钟腥怂值墓竟煞萑缬|及其承諾,公司將及時公告提示廣大投資者。 七、備查文件 。薄⑾奘酃煞萆鲜辛魍ㄉ暾埍; 。病⒈K]機構核查報告。 貴州黔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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