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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黔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5:43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證券代碼:002039證券簡稱:黔源電力公告編號:2007045 貴州黔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總數為14,551,2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11月30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要點:非流通股股東選擇以支付股份的方式作為向流通股股東的對價安排,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3.2股的對價股份,此對價安排實施后,原非流通股份獲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流通的權利,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2、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東大會日期、屆次:《貴州黔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1月21日召開的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2005年11月30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為2007年11月3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總數為14,551,200股,占限售股份總數的34.61%、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的14.82%和公司股份總數的10.37%;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序號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稱 有限售條件股份數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數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數占限售股份總數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數占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數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1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11,644,880 7,012,800 16.68% 7.14% 5% 2 國投電力公司 11,079,520 7,012,800 16.68% 7.14% 5% 3 貴州省開發投資公司 525,600 525,600 1.25% 0.54% 0.37% 4 內部職工股 18,790,000 0 0 0 0 合 計 42,040,000 14,551,200 34.61% 14.82% 10.37% 原暫不上市流通的內部職工股6,466,000股自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完成之日十二個月后(即2006年12月18日上市流通),剩余18,790,000股內部職工股自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之日起三年后上市流通。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 序號 有限售條件股東名稱 承諾條件 履行情況 1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自改革方案實施后首個交易日(2005年11月30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遵守承諾 2 國投電力公司 同上 遵守承諾 3 貴州省開發投資公司 同上 遵守承諾 4 內部職工股 原暫不上市流通的內部職工股646.6萬股自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完成之日十二個月后上市流通,剩余1,879萬股內部職工股自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之日起三年后上市流通。 遵守承諾 四、股份變動結構表 股份類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條件的股份 42,050,000 27,490,800 1、國家持股 2、國有法人股 23,250,000 8,698,800 3、境內非國有法人持股 4、境內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股 7、內部職工股 18,790,000 18,790,000 8、高管股份 10,000 10,000 9、投資者配售股份 10、其他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合計 42,050,000 27,490,800 二、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98,206,000 112,765,200 1、人民幣普通股 98,206,000 112,765,200 2、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3、境外上市外資股 4、其他 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合計 98,206,000 112,765,200 三、股份總數 140,256,000 14,025,6000 五、保薦機構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截至本核查報告簽署之日,黔源電力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嚴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項承諾。至黔源電力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滿24個月之日(即2007年11月30日)起,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國投電力公司的限售承諾仍未履行完畢,具體為: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國投電力公司在2007年11月30日起,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10%。 黔源電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響其他股改承諾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承諾的要求繼續實行限售安排。黔源電力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項 1、限售股份不存在墊付對價情形及償還情況;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對本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本公司對該限售股份持有人的違規擔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如觸及其承諾,公司將及時公告提示廣大投資者。 七、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報告。 貴州黔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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