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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5:43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上市公司名稱: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深康佳A 股票代碼:000016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天長市銅城鎮振興路 通訊地址:安徽省天長市銅城鎮振興路 簽署日期:2007年11月26日 聲 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變動不需要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并不附加其他生效條件。 五、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意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安徽天大集團 華僑城集團:華僑城集團公司 康佳集團: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元:指人民幣 本報告書: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第一章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基本情況 名稱: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注冊地:安徽省天長市銅城鎮振興路 通訊地址:安徽省天長市銅城鎮振興路 法定代表人:雍金貴 注冊資本:233,725,500 元;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3411812304108(1-1) 組織機構代碼:15270681-1 企業類型及經濟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主要經營范圍:塑料制品,塑料機械,空調配件,光纖通訊器材,電線電纜,金屬制品制造、銷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險品),五金,機電銷售;出口商品:企業自產的塑料制品,家電配件,塑料機械,金屬制品,光纜,模具;進口商品:生產所需要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 經營期限:長期 稅務登記證號碼:國稅皖字341181152706811號, 地稅皖字341181152706811 號; 主要股東姓名或名稱:葉世渠 聯系電話:0550-7518500 聯系人:陳東 二、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情況 ■ 上述人員在最近五年之內未受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也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涉及任何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安徽天大集團以及安徽天大投資有限公司(屬安徽天大集團的獨資子公司,100%控股)分別持有安徽天大石油管材股份有限公司(0839.HK)53.60%、13.40%的股份。 除此之外,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第二章 持股目的 因2004年8月28日安徽天大集團與華僑城集團簽訂的《關于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和《關于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協議》被解除,安徽天大集團將記載于其名下的康佳集團股份43,546,563股退還華僑城集團。 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再持有康佳集團股份,也沒有在未來12個月內增加其在康佳集團的股份的意向。 第三章 權益變動方式 一、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安徽天大集團與華僑城集團簽署的《和解協議》,此次轉讓的主要內容如下: 股權轉讓的當事人:安徽天大集團與華僑城集團。解除安徽天大集團與華僑城集團簽訂的《關于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和《關于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協議》。 轉讓股份的數量、比例:安徽天大集團將記載于其名下的康佳集團股份43,546,563股退還華僑城集團,占康佳集團現有總股本的7.23%。 安徽天大集團因股權分置改革已經給付的對價股份計11,453,437股,以及由華僑城集團墊付的對價股份計6,167,236股,由華僑城集團承擔,安徽天大集團無需退回或償還;安徽天大集團因支付前述對價而取得的一切權利亦由華僑城集團享有。此外,華僑城集團還應繼續遵守安徽天大集團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所作出的限制轉讓的承諾。 股份性質及性質變動情況:股份性質為境內法人股,現變動為國有法人股。 轉讓價款、股份轉讓的支付對價:華僑城集團將收取安徽天大集團的股份轉讓價款30,415萬元退還安徽天大集團,并向安徽天大集團補償利息43,797,600元。安徽天大集團則應向華僑城集團退回已收取的康佳集團紅利款4,354,656.30元。 付款安排:自2007年11月23日后的五日內,華僑城集團向安徽天大集團退回首筆款17,000萬元,于雙方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后五日內付清尾款。 簽訂時間:2007年11月23日。 生效時間及條件:2007年11月23日。雙方將于2007年11月23日之后,共同赴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相關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特別條款:無。 二、本次擬轉讓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質押、凍結等);本次股份轉讓不存在附加特殊條件和補充協議;股份轉讓雙方沒有就股份表決權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 三、本次交易權益變動情況 股份持有人:安徽天大集團 股份名稱:深康佳A 變動前變動后 持股數量43,546,5630 占康佳集團已發行股份的比例7.23%0% 所持有股份性質境內法人股_ 本次變動日期2007年11月23日 第四章 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提交本報告書之日前六個月內不存在買賣康佳集團掛牌交易股份的情形。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項 無。 第六章 備查文件 一、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 二、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三、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安徽天大集團與華僑城集團簽署的《和解協議》。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人及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雍金貴 簽署日期:2007年11月26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 填表說明: 1、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是或否”填寫核對情況,選擇“否”的,必須在欄目中加備注予以說明; 2、不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無”填寫核對情況; 3、需要加注說明的,可在欄目中注明并填寫; 4、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選其中一人作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義制作并報送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簽章):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雍金貴 日期:2007年11月26日 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深康佳A 股票代碼:000016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華僑城集團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 通訊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 簽署日期:2007年11月26日 聲 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變動不需要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并不附加其他生效條件。 五、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意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華僑城集團公司,簡稱華僑城集團 安徽天大集團:安徽天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康佳集團: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元:指人民幣 本報告書: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第一章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基本情況 名稱:華僑城集團公司 注冊地: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 通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 法定代表人:任克雷 注冊資本:20億元 企業法人注冊號:4403011062068 組織機構代碼:19034617-5 企業類型及經濟性質: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 主要經營范圍:紡織品、輕工業品等商品的出口和辦理經特區主管部門批準的特區內自用一類商品、機械設備、輕工業品等商品的進口(按經貿部[1992]外經貿管體審證字第A19024號文經營),開展補償貿易,向工業旅游、房地產、商貿、金融保險行業投資向包裝、裝璜、印刷行業投資。本公司出口商品轉內銷和進口商品的內銷業務。旅游、倉庫出租、文化藝術、捐贈汽車保稅倉,會議展覽服務(涉及許可證管理的項目,須取得相關的許可證后方可經營);汽車(含小汽車)銷售。 經營期限:自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七日起至二零三七年十二月七日止 稅務登記證號碼:深地稅字440300190346175號 深國稅登字440300190346175號 主要股東姓名或名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聯系電話:(0755)26600248 聯系人: 張海東 二、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情況 ■ 上述人員在最近五年之內未受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也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涉及任何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一、華僑城集團直接持有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069.SZ)53.49%的股份。 二、華僑城集團通過香港華僑城有限公司間接持有華僑城(亞洲)控股有限公司(3366.HK)65.19%的股份。 除此之外,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第二章 持股目的 因2004年8月28日華僑城集團與安徽天大集團簽訂的《關于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和《關于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協議》被解除,安徽天大集團將記載于其名下的康佳集團股份43,546,563股退還華僑城集團。 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加其在康佳集團的股份的意向。 第三章 權益變動方式 一、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華僑城集團與安徽天大集團簽署的《和解協議》,此次轉讓的主要內容如下: 股權轉讓的當事人:華僑城集團與安徽天大集團。解除華僑城集團與安徽天大集團簽訂的《關于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和《關于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協議》。 轉讓股份的數量、比例:安徽天大集團將記載于其名下的康佳集團股份43,546,563股退還華僑城集團,占康佳集團現有總股本的7.23%。 安徽天大集團因股權分置改革已經給付的對價股份計11,453,437股,以及由華僑城集團墊付的對價股份計6,167,236股,由華僑城集團承擔,安徽天大集團無需退回或償還;安徽天大集團因支付前述對價而取得的一切權利亦由華僑城集團享有。此外,華僑城集團還應繼續遵守安徽天大集團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所作出的限制轉讓的承諾。 股份性質及性質變動情況:股份性質為境內法人股,現變動為國有法人股。 轉讓價款、股份轉讓的支付對價:華僑城集團將收取安徽天大集團的股份轉讓價款30,415萬元退還安徽天大集團,并向安徽天大集團補償利息43,797,600元。安徽天大集團則應向華僑城集團退回已收取的康佳集團紅利款4,354,656.30元。 付款安排:自2007年11月23日后的五日內,華僑城集團向安徽天大集團退回首筆款17,000萬元,于雙方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后五日內付清尾款。 簽訂時間:2007年11月23日。 生效時間及條件:2007年11月23日。雙方將于2007年11月23日之后,共同赴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相關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特別條款:無。 二、本次擬轉讓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本次股份轉讓不存在附加特殊條件和補充協議;股份轉讓雙方沒有就股份表決權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 三、本次交易權益變動情況 股份持有人:華僑城集團公司 股份名稱:深康佳A 變動前變動后 持股數量52,392,59295,939,155 占康佳集團已發行股份的比例 8.70%15.94% 所持有股份性質國有法人股國有法人股 本次變動日期2007年11月23日 注:上述股份未考慮華僑城集團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為THOMSON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代墊的股份,其數量為3,251,815股。 第四章 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提交本報告書之日前六個月內不存在買賣康佳集團掛牌交易股份的情形。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項 無。 第六章 備查文件 一、華僑城集團公司的營業執照 ; 二、華僑城集團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三、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華僑城集團與安徽天大集團簽署的《和解協議》。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人及華僑城集團公司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華僑城集團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克雷 簽署日期:2007年11月26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 填表說明: 5、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是或否”填寫核對情況,選擇“否”的,必須在欄目中加備注予以說明; 6、不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無”填寫核對情況; 7、需要加注說明的,可在欄目中注明并填寫; 8、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選其中一人作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義制作并報送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簽章):華僑城集團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任克雷 日期:200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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