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新黃浦置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5:52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無臨時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上海新黃浦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1日在上海南市影劇院召開了二○○七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計59人次,代表公司71,400,698股有表決權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2.7237 %。 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陸卻非先生主持大會,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等出席了會議。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因審議事項為關聯交易,關聯股東按規定未予以投票表決,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了有關事項并形成如下決議: 公司向中泰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收購其持有的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5.91%的股權; 參加表決的股數為:71,400,698股,意見如下: 同意:71,396,660股,占99.9943%; 反對:1,105股,占0.0015%; 棄權:2,933股,占0.0042%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聘請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方曉杰、張艷律師出席,并對出席本次會議人員資格的合法性、會議的表決程序、過程及表決結果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未有股東提出臨時提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黃浦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