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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08:2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000683證券簡稱:遠興能源 公告編號:臨2007—055 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07年11月20日 2.召開地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鄂爾多斯西街6號公司四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戴連榮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股東(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49,300,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53.16%。 2.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49,300,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53.16%。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審議通過《關于為控股子公司貸款擔保的議案》; 表決結果:249,3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內蒙古博源聯合化工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匯商支行壹億元(人民幣)的流動資金貸款提供擔保。 同時該筆流動資金貸款以上海證大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1,500 萬股“遠興能源”股票提供質押擔保。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眾天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王正平 3. 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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