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圳市長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整改報告的補充說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05:52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全文刊登了《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整改報告》,現對《整改報告》中關于“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作補充說明如下: 2007年3月19日,深圳證監局下發了《關于對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未公開信息行為加強監管的通知》(深證局公司字〔2007〕11號),2007年9月29日,深圳證監局又下發了《關于對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未公開信息等治理非規范行為加強監管的補充通知》(深證局公司字〔2007〕39號,以下簡稱“補充通知”)。根據《補充通知》,本公司應向深圳證監局出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關于報備未公開信息知情人名單的《承諾函》,公司大股東深圳市國資委應向本公司出具《加強未公開信息管理承諾函》。本公司已于2007年10月30日向深圳證監局出具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關于報備未公開信息知情人名單的《承諾函》,但截至2007年11月19日,本公司大股東深圳市國資委尚未向本公司出具《加強未公開信息管理承諾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長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