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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最后交易日加Z 新規(guī)不妨深滬并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2: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皮海洲 對于最后一個交易日的權證,深交所要求在其簡稱前面加“Z”以提示投資風險,這一做法無疑是值得肯定的,它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一個重要舉措。因此,建議上證所也同步實施,以切實提醒投資人的權證末日輪風險。 因為一個很明顯的事實是,由于權證有“最后交易日”與“權證到期日”之分,以至許多投資者把“權證到期日”,當成了“最后交易日”,以至一些投資者在“最后交易日”里還買進權證,準備在次日里進行交易。而還有的投資者甚至把權證當成了股票,根本就不知道權證還有“最后交易日”之說,不僅不在“最后交易日”賣出實際價值早就歸零的權證,而且還貪便宜,大量買進權證,結果招致自己蒙受巨大的損失。這樣的事情已經在股市里多次發(fā)生過了。而且有的投資者甚至還為此狀告券商沒有及時地進行風險提示。如在某券商上海營業(yè)部開戶的胡先生,就是因為沒有分清“最后交易日”與“權證到期日”,在去年12月15日白云機場認沽權證的“最后交易日”里買進了7萬份白云認沽權證,成交總金額為33486.84元,結果這筆投資最后化為烏有。胡先生因此認為自己受到了誤導,所以他一紙訴狀將開戶的營業(yè)部告上法院,最后該案以胡先生的敗訴而告終。所以,在深交所的決定出臺后,最后交易日的深市權證前面都加“Z”處理了,那么胡先生的這種錯誤也就可以避免了。 當然,為了充分發(fā)揮加“Z”的提示作用,各券商營業(yè)部還要認真做好權證名稱前面加“Z”的解釋與宣傳工作。因為如果只是在權證名稱前面加“Z”的話,不排除還有的投資者并不明白權證名稱前面加“Z”的意思,如果券商營業(yè)部不做好說明與解釋工作,那么,這加“Z”的風險提示作用以及權證最后交易日的提示作用,也不一定能夠體現(xiàn)出來,這同樣不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 此外,作為各券商營業(yè)部來說,不能因為權證最后交易日簡稱的前面加“Z”處理了,就不向投資者提示風險了。在權證的最后交易日里,券商營業(yè)部務必要利用公告欄以及小廣播等多種形式,積極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使投資者避免出現(xiàn)不必要的投資錯誤,真正保護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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