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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材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1:01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情況,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的召開和出席情況 中國中材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望京北路16號中材國際大廈7層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會召集。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93110759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5.42%;公司董事武守富、韓伯棠、監事趙紅、魯英、董事會秘書及財務總監出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副董事長武守富先生主持。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經審議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制定〈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3110759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會議經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劉麗彩、秦孟周律師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意見為: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中國中材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的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決議; 2、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中國中材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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