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進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05:3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近日,本公司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6)民二終字第210號],就本公司與青海省創業(集團)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一案,裁定如下: 1、撤銷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2006)青民二初字第2號民事判決; 2、駁回原告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審案件受理費69777元、訴前保全費18510元,由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69777元,由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二、上述訴訟案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報》2005年9月27日第C2版、2005年12月9日第C7版、2006年3月31日第C24版及本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 三、上述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目前本公司積極尋求法律途徑主張公司權利,保護公司利益,由于上述訴訟是本公司與原大股東青海省創業(集團)有限公司之間的多年資金往來而形成的欠款,該事項對我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目前暫無法估計,本公司將根據對上述訴訟進展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持續披露。 四、備查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6)民二終字第210號]。 特此公告。 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11月7日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