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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允許外商開采重要礦產資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02:46 新聞晨報
□記者周凱 晨報訊國家發改委昨天發布消息稱,已聯合商務部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允許外商投資勘查開采。 同時公布的還有諸多限制措施。包括:對我國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資項目也被限制或禁止準入;針對我國貿易順差過大、外匯儲備快速增加等新形勢,不再繼續實施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對一些國內已經掌握成熟技術、具備較強生產能力的傳統制造業不再鼓勵外商投資,明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條目適用于外商投資項目;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持謹慎開放的態度,適當調整相關條目,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 與此同時,在制造業、服務業等諸多領域,《目錄》進一步放開的項目也有不少。兩部委就此表示,此次修訂對搞好宏觀調控,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將發揮積極作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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