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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調固定收益類產品上市及交易費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5:3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吳銘 深圳報道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自2007年11月12日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將調整國債、企業債、公司債、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固定收益類產品的上市與交易收費標準。 深交所發布的收費標準調整通知規定,國債上市費免收,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以及資產證券化產品上市費暫免收取。根據這一規定,對于此前深交所公布的收費標準中此類產品的上市初費、上市月費,發行人均不再予以負擔。 在債券現貨、資產證券化產品交易費用方面,交易傭金均為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2%。;交易經手費改為按筆收取,成交金額100萬元以下(含100萬)每筆0.1元;100萬元以上每筆10元。此前,企業債/可轉債現貨、資產證券化產品交易傭金分別為不超過成交金額的1%。、3%。,企業債現貨、可轉債交易經手費為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04%。,資產證券化產品交易經手費為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032%。。 在債券回購交易費用方面,新質押式回購品種傭金均予以下調。其中,1-4天回購品種傭金由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02%。、0.03%。、0.05%。、0.06%。,分別下調至0.01%。、0.02%。、0.03%。和0.04%。;7天、14天、28天及28天以上回購品種傭金由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1%。、0.2%。、0.4%。、0.5%。,分別降至0.05%。、0.1%。、0.2%。和0.3%。。債券回購經手費仍按現行標準不變,即按筆收取,成交金額100萬元以下(含100萬)每筆0.1元;100萬元以上每筆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市場人士認為,深交所此舉意在推動深市債券市場的發展,增強債券市場對發行人的吸引力,進一步活躍固定收益類產品的交投。 另據了解,在10月27日進行第一次全網測試的基礎上,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定于11月10日再次聯合組織公司債等業務的全網測試,并要求各會員單位對正式啟用《深圳證券交易所數據接口規范(Ver4.54)》、改變企業債及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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