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報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08:2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報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第三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郭京平,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盧建權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陳鐵生聲明:保證本季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2.1 主要會計數據及財務指標 幣種:人民幣 本報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報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減(%) 總資產(元) 601,024,886.12 583,094,386.87 3.08 股東權益(不含少數股東權益)(元) 260,704,644.31 246,513,650.12 5.76 每股凈資產(元) 2.06 1.95 5.64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減(%)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元) -42,035,079.65 -130.89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元) -0.33 -130.84 報告期 。7-9月)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 。1-9月) 本報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減(%) 凈利潤(元) 5,415,864.29 20,527,663.87 14.0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16 14.04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6 - 稀釋每股收益(元) 0.04 0.16 14.04 凈資產收益率(%) 2.08 7.87 增加0.13個百分點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資產收益率(%) 2.08 7.87 增加0.13個百分點 2.2 報告期末股東總人數及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股表 單位:股 報告期末股東總數(戶) 7,108 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全稱) 期末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數量 種類 中國銀行-嘉實主題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5,099,851 人民幣普通股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益民紅利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4,863,745 人民幣普通股 華夏成長證券投資基金 3,274,185 人民幣普通股 中國工商銀行-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 2,931,594 人民幣普通股 中國銀行-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 2,927,820 人民幣普通股 中國工商銀行-嘉實策略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684,288 人民幣普通股 中國工商銀行-申萬巴黎新動力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2,535,811 人民幣普通股 中國農業銀行-華夏平穩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481,301 人民幣普通股 全國社保基金一零七組合 2,299,940 人民幣普通股 金鑫證券投資基金 1,376,293 人民幣普通股 §3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大幅度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1、報告期末,貨幣資金比年初減少50.71%,主要原因是增加購買生產經營用原材料。 2、報告期末,應收賬款比年初上升65.72%,主要原因是銷售規模擴大。 3、報告期末,預付款項比年初上升71.06%,主要系公司預付材料款及子公司韶關市陽之光鋁箔有限公司預付設備款所致。 4、報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上升70.2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韶關市陽之光鋁箔有限公司報告期內新增了銀行流動資金借款所致。 5、報告期末,應付票據比年初減少50.2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韶關市陽之光鋁箔有限公司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結算,且不再開具。 6、報告期末,預收款項比年初上升62.66%,主要系子公司韶關市陽之光鋁箔有限公司為乳源東陽光精箔有限公司代購鋁錠預收貨款所致。 7、報告期末,應交稅費比年初減少33.97%,主要原因是本期應交企業所得稅額比年初應交稅費中應交企業所得稅額少。 8、報告期末,應付股利比年初上升179.59%,主要原因是公司2006年度分紅部分股東未領取紅利所致。 9、報告期,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下降了130.89%,主要原因是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韶關市陽之光鋁箔有限公司今年開始大量生產,增加原材料采購并增加存貨所致。 3.2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于2007年8月8日、8月10日、9月25日和10月25日分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和中國證券報上;目前尚處在中國證監會審核階段。 3.3 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1、公司控股股東乳源陽之光鋁業發展有限公司就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承諾:(1)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 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2)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四十八個月內,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陽之光前3年經審計的每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3)承擔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所發生的相關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財務顧問費、保薦費用、律師費用、溝通推介費用、媒體宣傳費用等。乳源陽之光鋁業發展有限公司不存在違反承諾行為。 2、公司第二大股東深圳市事必安投資有限公司就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承諾: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在上述禁售期滿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深圳市事必安投資有限公司不存在違反承諾行為。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5 其他需要說明的重大事項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權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序號 股票代碼 簡稱 持股數量(股) 占該公司股權比例(%) 初始投資成本 。ㄔ 會計核算科目 1 600837 5,060,417 0.15 11,333,834.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合計 -- -- 11,333,834.00 --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業、擬上市公司股權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成都陽之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京平 2007年10月30日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