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發 A 股網上發行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 09: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下轉A10版) 證券簡稱:浙江龍盛證券代碼:600352公告編號:2007-035 重要提示 1、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發行人”或“浙江龍盛”)增發不超過10,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下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362號文核準。 2、本次發行采取網上、網下定價發行的方式進行。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網上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3、本次發行網上、網下預設的發行數量比例為50%:50%。如獲得超額認購,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本次增發投資者的認購情況,對網上、網下預設發行數量進行雙向回撥,以實現網下配售比例與網上中簽率趨于一致。 4、本次發行價格為16.80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書刊登日2007年10月29日(T-2日)前一交易日浙江龍盛的股票均價。 5、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網下申購情況并結合發行人募集資金需求,協商確定最終發行數量。發行結果將于2007年11月5日(T+3日)在《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刊登的《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發A股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簽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6、本公告中有關申購的具體規定僅適用于網上發行。有關網下發行事宜請參閱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的《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發A股網下發行公告》。 7、本公告僅對投資者參加本次網上發行的有關事宜進行說明,不構成針對本次增發股票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詳細閱讀于2007年10月29日(T-2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的《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發招股意向書摘要》。 8、本次發行的有關資料亦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義: 浙江龍盛、發行人、公司 指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發行、本次增發 指根據發行人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增發不超過10,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之行為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薦人(主承銷商) 指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承銷團 指以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擔任主承銷商,由各具有承銷資格的承銷商組建的承銷團 登記公司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證所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機構投資者 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批準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和法律法規允許申購新股的境內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投資者。機構投資者的申購資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有效申購 指符合本次網上、網下發行公告中有關申購規定的申購,包括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進行申購、及時繳付申購定金、申購數量符合限制等 股權登記日 指2007年10月30日(T-1日) 網上申購日/ T日 指2007年10月31日(T日,該日也是網下申購日) 元 指人民幣元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發行股票種類 發行人本次增發的股票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 元。 2、發行數量 本次增發最終發行數量將由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上和網下的申購情況以及發行人的籌資需求協商確定。發行結果將在申購結束后通過《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發 A 股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簽率公告》披露。 3、發行地點 全國所有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 4、網上發行對象 股權登記日2007年10月30日收市時,所有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賬戶的境內自然人、證券投資基金和法人(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5、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采取網上、網下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網上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 6、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價格為16.80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書刊登日2007 年10月29日(T-2日)前一交易日浙江龍盛的股票均價。 7、網上、網下發行數量比例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預設的發行數量比例為50%:50%。如獲得超額認購,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本次增發投資者的認購情況,對網上、網下預設發行數量進行雙向回撥,以實現網下配售比例與網上中簽率趨于一致。 8、承銷方式 本次增發的股票采取余額包銷方式,由保薦人(主承銷商)牽頭組成的承銷團包銷剩余股票。 9、本次發行日程安排 日期 發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10月29日) 刊登招股意向書摘要、網上和網下發行公告、路演公告 上午9:30~10:30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T-1(10月30日) 網上路演,股權登記日 正常交易 T (10月31日) 網上、網下申購日,網下申購定金繳款日(申購定金到賬截止時間為當日下午17:00時) 全天停牌 T+1(11月1日) 網下申購定金驗資 T+2(11月2日) 網上申購資金驗資,確定網上、網下發行股數, 計算網下配售比例和網上中簽率 T+3(11月5日) 刊登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簽率公告,退還未獲配售的網下申購定金,網下申購投資者根據配售結果補繳余款(到賬截止時間為T+3日下午17:00時),網上搖號抽簽 T+4(11月6日) 刊登網上中簽結果公告,網上申購款解凍,網下申購資金驗資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10、除權安排 本次發行不做除權處理,增發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11、上市時間 本次增發結束后,發行人將盡快辦理增發股份上市的有關手續。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二、本次發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發行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合并統計網上和網下的有效申購情況,然后根據整體申購情況以及發行人的籌資需求,協商確定本次發行的數量。符合本次發行辦法規定的有效申購(包括網下及網上申購)將按照如下原則獲得配售: 1、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或等于總發行量,所有申購均按其有效申購量獲得足額發售。投資者認購后的余額由承銷團包銷。 2、有效申購總量大于總發行量(即出現了超額認購的情況)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本次增發投資者的認購情況,對網上、網下預設發行數量進行雙向回撥,以實現網下申購的配售比例與網上中簽率趨于一致。 三、網上向公眾投資者發行安排 (一)網上申購的規定 1、申購代碼為“730352”,申購簡稱為“龍盛增發” 2、申購價格為16.80元/股 3、每個股票賬戶的申購數量下限為1,000股,超過1,000股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申購數量上限為5,000萬股,如有超出,則為無效申購。 4、除法規規定的機構證券賬戶外,每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一經申報不能撤單。重復申購和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重復申購除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外,其余申購由上證所系統自動剔除。投資者各自具體的申購和持股數量應遵照相應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參與申購的每個股票賬戶應按申購價格和股數繳納足額申購款。 (二)網上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及指定交易 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上證所證券賬戶并辦理指定交易。尚未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申購日之前(含當日)開立上證所證券賬戶及辦理指定交易。 2、存入足額申購款 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存入足額資金的申購者,需在網上申購日之前(含當日)存入全額申購款。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申購者,必須在網上申購日之前(含當日)在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設資金賬戶,并根據申購價格和申購量存入足額申購款。 3、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上買入上證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認真填寫“代理買入股票委托單”,委托單上的各項內容,尤其是證券賬戶、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必須填寫清楚,不得涂改,并確認其資金賬戶存款數額必須大于或等于申購股票所需的款項。 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持填好的“代理買入股票委托單”、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的營業執照、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到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在其交易柜臺辦理委托手續。柜臺經辦人員收到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后,復核各項內容無誤,并查有足夠的資金后,即可接受委托買入。 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其他自動委托方式委托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規定辦理委托手續。 (三)配號與抽簽 如果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上發行數量,將采用搖號抽簽方式認購。 1、申購配號確認 2007年11月1日(T+1日),各證券經營機構將申購款劃至其在登記公司開立的清算備付金賬戶內。確因銀行結算制度而造成的申購款不能及時入賬,須在 T+1日提供有效銀行劃款憑證,并確保T+2日上午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前申購款入賬。 2007年11月2日(T+2日),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會同登記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款的到賬情況進行核查,并由該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上證所以申購款的實際到位情況確認有效申購款,凡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將不給予申購配號。 2007年11月5日(T+3日),投資者通過原申購的各證券營業網點確認申購配號。 2、公布中簽率 2007年11月5日(T+3日),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公告網上發行中簽率。 3、搖號抽簽 2007年11月5日(T+3日),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于當日將抽簽結果通過上證所衛星網絡傳送給各證券交易網點,并于次日在指定報刊上公布搖號中簽結果。 4、確定認購股數 2007年11月6日(T+4日),投資者根據中簽號碼確定認購股數,每一個中簽號碼認購 1,000 股。 (四)清算與交割 本次發行的網上發行部分按下述程序辦理清算與交割手續: 1、申購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2007年11月1日(T+1日)至第三個工作日2007年11月5日(T+3日),登記公司對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確認的實到賬資金進行凍結。所有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按《關于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6]78 號)的規定處理。 2、申購結束后的第三個工作日2007年11月5日(T+3日)發售股票,登記公司根據上證所電腦主機傳送的網上發行配售結果進行清算交割和股東登記,并由上證所將發售結果發給各證券交易網點。 3、申購結束后的第四個工作日2007年11月6日(T+4日),登記公司對未獲配售的申購款予以解凍,并向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未中簽部分的申購資金余額;同時將中簽的申購款項劃入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登記公司開立的清算備付金賬戶。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收到登記公司劃轉的申購款后,將與網下申購款合并,并按照保薦協議的規定將扣除承銷費用等相關費用的申購款劃入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4、本次網上發行股份的股權登記由登記公司根據上證所電腦主機傳送的網上發行配售結果進行。 四、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不收取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五、網上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詳細地了解本次發行和發行人的有關情況,2007年10月30日(T-1日)14:00-17:00時發行人擬就本次發行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http://www.cnstock.com)上進行網上路演,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六、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1、發 行 人: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上虞市道虛鎮 聯系電話:0575-82048616 傳真:0575-82041589 聯 系 人:常盛、陳國江 2、保 薦 人(主承銷商):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603 聯系電話:021-50281316 010-88086251 傳真:021-50281317 021-50281316 聯 系 人:張城鋼、劉生瑤、王融、曹翔、嵇徐光 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7年10月29日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