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創設不能忽視股改權證的特殊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05:5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股改權證有兩個屬性:首先它是權證,有權證的屬性,或曰共性;其次它是對價,它是在股改當中非流通股股東為了使自己的非流通股能夠流通而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一種利益。這部分利益歸流通股股東所有,這是股改權證的特殊性。 從權證的角度來說,股改權證可以被創設。因為《證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證券交易所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和其他有關規則,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交易所根據這條法律授權制定了《權證管理暫行辦法》,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這個暫行辦法是合法的。然后,交易所再根據這個暫行辦法制定權證創設的規定,應該說也是合法的。但這只是注意了股改權證的一般屬性。 股改權證更重要的是它的特殊性。股改權證作為一個公司大股東股改對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從股東大會通過股改方案以后,股改權證的總量是不可變更的。哪有創設別人利益的道理呢?這不是侵犯別人的權益嗎?股改權證作為具有一般屬性的權證,它在二級市場的漲跌及引起的收益或損失,都是獲得對價權證的流通股股東自己的事。允許券商對股改權證進行創設,擴大了股改權證的數量,使股改權證的價值遭受貶值,使二級市場上的漲幅受到限制和壓制,則是損害了持有股改權證的流通股股東的利益。 因此,我們不能不看股改權證的這一特殊性就允許券商創設。如果說對股改權證進行創設是怕二級市場爆炒權證造成市場的不理性,那么可以不讓股改權證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如后來一些公司進行股改時就約定了權證不上市交易,從而不叫權證,而叫權益。(張書懷)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