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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05:45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擔保人: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控股95.8%的上海汽車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其40%股權,通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持有其40%股權,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權,下簡稱上汽通用金融公司) ▲本次擔保額為:23億元人民幣 ▲ 本公告日之前,本公司實際發生的累計擔保金額為2,250萬元人民幣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無對外逾期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從2007年9月21日起分別與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平安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簽訂了額度為壹拾億元、伍億元、伍億元、叁億元人民幣的授信合同,授信總額合計貳拾叁億元人民幣,授信期限為一年。截止2007年10月22日,實際發生借款肆億元。同時,本公司與上述銀行分別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的借款提供擔保。 二、借款人基本情況 借款人: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10億元,公司住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明路160號財富廣場F幢。法人代表: 劉榕。經營范圍:(一)接受境內股東單位3個月以上期限的存款;(二)提供購車貸款業務;(三)辦理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和營運設備貸款(包括展示廳建設貸款和零配件貨款和維修設備貸款等);(四)轉讓和出售汽車貸款應收款業務;(五)向金融機構借款;(六)為貸款購車提供擔保;(七)與購車融資活動相關的代理業務;(八)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信貸業務。截止2007年7月31日,該公司總資產95.1億元,負債84.2億元,凈資產10.9億元。2007年1-7月主營業務收入為17,760萬元,凈利潤為2,980萬元。 三、短期貸款最高額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1、公司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平安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的貸款提供保證,金額為貳拾叁億元人民幣,包括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本公司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與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并且該保證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 3、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應嚴格履行借款合同,及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如因不依約支付到期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時,上述銀行有權向保證人索付。 四、公司意見 本公司認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向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平安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借款的手續完備,將滿足該公司因業務快速發展需要而對經營活動資金的要求,更好地促進上海通用和自主品牌的市場銷售。本次擔保金額在2007年9月17日公司200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為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范圍內。 五、其他 本公告日之前,公司實際發生對外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2,250萬元人民幣,公司控股子公司無對外擔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況。 六、備查文件 1、上汽通用金融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2、本公司與上述銀行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復印件。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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