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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充分涌流到更多擁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02: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諸葛立早 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提出:“除了工資,國家將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有媒體稱,這個提法,頗有新意,含有超越財產之外的豐富內涵,值得思索和期待。 確實如此。不過,這個新提法,并非空穴來風。它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已經“初露端倪”。黨的十六大報告有一句膾炙人口的“經典語言”:“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其前提是,要尊重和保護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會的勞動。不論是體力勞動還是腦力勞動,不論是簡單勞動還是復雜勞動,一切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的勞動,都是光榮的,都應該得到承認和尊重。據此,它確立了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之于社會財富的創造上,與勞動有同樣的地位。在人們普遍具有金融投資能力時,人們既可以以人力要素通過就業參與收入分配,也可以以資本要素通過資本市場參與收入分配。誠實勞動可以致富,合法經營可以致富,通過財產運營也可以致富。清楚認識到財產運營對財富增長的貢獻,這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創新。 這一理論創新,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將化為政府的具體實踐。所謂群眾擁有的財產性收入,指家庭或個人擁有的動產(如存款、有價證券等)、不動產(房屋、車輛、收藏品)所獲得的收入。常見或人們已有所認知的包括利息、租金、專利使用費、分紅收益,等等。“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意味著國家在繼續致力于老百姓擁有的財產增加的同時,也將致力于它的保值增值。這個轉變,意義非同小可。它不但意味中國老百姓的生活水準在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不斷提高,也意味著在這個提高進程中中國老百姓理財需求的與日俱增。它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一脈相承。 增加更多群眾的財產性收入,有賴于國家與百姓的互動。就國家而言,在于創造條件,拓展百姓投資理財渠道、理財產品和理財方式,同時還要強化對現有投資理財渠道的監管以及交易方式的規范。就百姓而言,也要盡快進入角色,逐步熟悉一批投資理財品種,掌握一批投資理財方式方法。而且要特別看到,以資本市場為平臺的財產運營,有一定的風險性。如此“三個木魚”要常敲:一是在入市之前要比較充分地了解市場的基本特征,了解各類投資的區別,謹慎入市。二是在投資、交易過程中,樹立全面的風險意識,既要充分了解自己所投資的對象,避免盲目投資;也要了解和遵守市場規則,避免發生違規行為;還要學習投資的基本知識,了解一些投資技術、技巧,要善于分散風險,善于利用工具對沖風險、進行風險管理。三是樹立法律和規則意識,利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 從“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到“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體現了時代的發展,讓我們與時俱進,與時代脈搏一起躍動,分享中國改革開放的碩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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