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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設權證應以流通股數量為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05:33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最近不斷有認沽權證被瘋狂炒作,但也不斷有認沽權證被無限量創設。如南航JTP1共創設27.72億份,其創設數量已經大大超過了其可流通正股10億股的數量。按照1:0.5的行權比率,南航JTP1目前的總數為41.72億份,相對應的正股應有20.86億股,而其可流通的南航正股數量僅僅10億股,權證數量與正股數量嚴重不匹配。 這種情況在一些人眼里也許并不是什么事情,他們認為只要能滅掉這股炒作的烈火就行了。其實不然。投資者是應承擔自己的投資風險,買賣盈虧自負,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如果一些機構不顧實際情況地無限量創設認沽權證,可能會造成這樣的后果:當南航JTP1有行權價值時,投資者無法買到其對應正股。當然,券商可能會將南航拉到行權價以上,使持有人不可能行權。但這時,券商就有可能走上了違法的道路。 另外,有券商一次創設4.2億份南航JTP1,接近南航正股數量的10%,與任何機構投資者在持有某股票達到5%的數量時必須公告相沖突,因為投資者的行權是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完成的,券商根本不可能及時公告,明顯會違反《證券法》,這是不是一個問題?我們為了撲滅一場小火,總不能將一幢擋住消防通道的18層大廈炸毀吧(即通過破壞法律、法規的公平性來解決問題)? 一方面,監管部門有責任抑制認沽權證的瘋狂炒作,但另一方面,對于權證的過量創設也應限制。我們建議,創設權證應以流通股數量為限。(Peng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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