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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進展的風險提示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8:1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公司未來一定時間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確定性,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本公司提出股改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數尚未達到《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股改動議情況 截止2007年10月12日,提出股改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僅有重慶市涪陵金昌經貿公司和上海可欣貿易有限公司兩家,第一大股東四川立信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因深陷債務危機股權全部被質押或凍結未提出股改動議,第二大股東深圳正東大實業有限公司及第三大股東浙江天聲科技有限公司均未提出股改動議。提出股改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數尚未達到《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二、公司股改保薦機構情況 目前,本公司尚未聘請股改保薦機構。 三、公司股改存在問題及董事會擬采取措施 1、股改存在的問題。 (1)受債務危機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面臨重大不確定性且公司資產債務重組工作尚未取得進展; (2)非流通股股權大多數被質押凍結或司法凍結; (3)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尚未得到徹底解決; (4)因公司2004 年、2005 年、2006 年連續三年虧損,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3日起暫停上市。根據相關規定,若公司2007年度不能實現扭虧,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 2、董事會擬采取措施。公司董事會將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盡力推動股改,擬采取如下措施: (1)協調非流通股股東與債權銀行進行溝通、協商,以利于啟動公司股權分置改革; (2)努力解決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 (3)協調非流通股股東盡早就股改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四、保密義務及董事責任 本公司全體董事確認并已明確告知相關當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七條等的規定履行保密義務。 本公司全體董事保證將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及時披露股改相關事項。 本公司全體董事確認已知《刑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對未按規定披露信息、內幕交易等的罰則。 特此公告。 朝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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