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取得重大進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02:37 金融時報
絕大部分非法股權中介機構已經被依法取締或被查處后自行關閉 錢進 劉小敏 本報訊 記者錢進 《上海金融報》記者劉小敏報道 日前,上海市證監局就嚴厲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進展情況召開了媒體通氣會。記者從會上獲悉,上海證監局在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重拳出擊,“打非”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目前,上海絕大部分非法股權中介機構已經被依法取締或被查處后自行關閉,新設非法股權中介機構的現象趨于消失。 統計顯示,截至8月底,上海證監局對20家異地非上市股份公司進行了實地調查,調取了大量的證據資料。依法取締了18家非法中介機構,為部分存在特殊困難的投資者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向公安機關移送8家非法股權中介機構,涉及分支機構100余家,涉案金額達到數億元,同時為公安機關出具認定意見函11份,推動了相關審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在打擊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方面,上海證監局在市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對股來鑫、弘信投資等60余家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實施了查處工作,為投資者挽回損失近400萬元。其中,取締50余家,公安機關立案偵查11家。 隨著證券市場的持續走牛,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和非法從事資產管理或委托 分析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情況,主要有三種形式: 其一是無證經營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必須取得證監會的業務許可。但目前在證券市場上,大量的機構和個人未經證監會批準,以網絡、電話、短信等形式直接向投資者提供股評、薦股等咨詢業務,構成了無證經營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而這種形式也是最典型的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 其二是變相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在變相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活動中,最典型的形式就是無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質的機構通過銷售炒股軟件的方式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 其三是非法從事委托理財業務。相對于前兩種業務形式而言,非法委托理財的業務形式則具備更易操控客戶資產以及利潤豐厚的特點,所以這種形式目前被越來越多的非法機構所采用。具體的操作模式為:機構與投資者簽訂代理操作協議由機構代理投資者對賬戶內的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