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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 05:12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傳聞情況 2007年9月21日,證券時報刊登了標題為《深南電確定非公開發行價格》的文章,該文稱:“根據公司董事會做出的《關于公司2006年度非公開發行方式的決議》,公司近日開始了向機構投資者以競價方式發行不超過8400萬股的發行工作。公司共收到22份報價表,按照配售原則,確定發行價格為24元/股。最終發行對象為6家機構,6家機構中包括保險公司、基金和QFII。本次發行總共配售2699.5萬股,總金額約6.5億元。截至2007年9月11日,上述機構均已足額繳納了認購款。” 二、澄清說明 本公司針對該段報道說明如下: 迄今為止,本公司沒有做出任何關于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決定,該段報道完全不符合事實。經公司向證券時報社問詢,該報社已答復該段報道屬于報社內部工作失誤所致。 三、其他說明 1、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 2、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及公司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真按照相關要求進行信息披露,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已經通知證券時報社,要求其及時糾正錯誤報道,該報社對此向本公司致歉,并表示將刊登致歉公告。 四、必要的提示 本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香港《文匯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報刊刊登的公司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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