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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 05:3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07 年9月13日,本公司接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7)蘇訴保字第0003號《民事裁定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重大事項信息披露的規定,本公司將有關重大訴訟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的基本情況 訴訟受理日期:2007年9月7日 訴訟機構名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訴狀送達日期:2007年9月13日 二、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申請人:上海天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天韋公司”) 被申請人:南京萬眾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萬眾公司”) 南京中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申請人天韋公司以被申請人萬眾公司及本公司侵權糾紛為由,于2007年9月7日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萬眾公司及本公司所有的價值人民幣5000萬元的財產予以保全,并依法提供了擔保。 三、判決情況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萬眾公司及本公司所有的總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的財產予以保全,并在保全期間,不得出售、轉讓和抵押上述財產。 申請人天韋公司應當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將解除財產保全。 截止公告之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對本公司名下的工商銀行南京市漢中門支行基本帳戶及南京銀行水西門支行一般帳戶予以凍結,凍結金額共計368.54萬元。 四、萬眾公司系本次訴訟的第一被申請人。萬眾公司原系本公司第三大股東,在2006年底完成股權轉讓后,現與本公司無任何關聯關系。 根據歷年審計報告,本公司與天韋公司并無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記錄。 目前該訴訟處于訴前保全階段,對于訴訟原由尚無法獲悉。下一步我公司將依法積極應訴,以切實維護公司的權益。 五、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訴訟及仲裁事項。 六、備查文件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7)蘇訴保字第0003號《民事裁定書》 本公司將根據訴訟進展情況及時進行披露,本公司董事會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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