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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08: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121證券簡稱:鄭州煤電編號:臨2007-023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1)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9月12日9點30分在鄭州市航海中路99號中都飯店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5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3316499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2.7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代表沒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董事長牛森營先生主持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大會按照預定議程逐項審議了各項議案,并以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現場表決,經審議形成如下決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331649956票,反對票0 票,棄權票0 票,同意票占有效表決票總數的100%。 2.審議通過了《關于購買公司超化煤礦采礦權的議案》。 該事項雖系公司執行國家政策,但未來交易是在本公司和公司控股股東之間進行,按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屬關聯交易,在關聯股東回避后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票589956票,反對票0 票,棄權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決票總數的100%。 3.審議通過了《關于開發公司商務寫字樓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331649956票,反對票0 票,棄權票0 票,同意票占有效表決票總數的100%。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經河南金苑律師事務所徐克立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會議的表決方式、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公司章程》(2007修訂); 3.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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