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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福大廈七年爛尾1.5億欲獲新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8:12 金融投資報
14日,受成都中級法院的委托,四川天意拍賣公司將主槌拍賣位于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二號萬福大廈。這座矗立7年之久的有名的爛尾樓有望重獲新生,拍賣參考價為1.5億元。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也給出了“土地使用年限重新計算;同意對項目進行功能調整;市建委、國土局、規劃局、房管局特事特辦”等6條優惠政策。 這座“爛尾樓”有些特別 記者在萬福大廈前看到,大樓外墻裙樓部分已經貼上了花崗石,其余樓層已經貼上了面磚,安裝好了玻璃窗,如果沒有掛在大樓外墻上的拍賣公告,根本看不出是爛尾樓。走進大樓里面,裙樓設計有自動扶梯,北塔樓設計4部電梯,2部樓梯,南塔樓設計3部電梯,2部樓梯。已完成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磚石工程、混凝土工程、墻體工程外墻全部完工,部分安裝玻璃窗,消防工程也完成了部分。和成都近幾年來已經拍賣或即將處理的一些爛尾樓相比,該大樓應該是工程進度最好的一座,甚至可以將其叫作“準現房”。 根據天意拍賣公司提供的標的資料顯示,萬福大廈規劃面積為50178平方米,經實測實際建筑面積為53465.4平方米,超出規劃建筑面積3287.4平方米,無規劃變更手續。該大廈設計為南北雙塔樓,為商業、辦公、住宅綜合樓。地上1-4層裙樓為商業用房,北塔樓5-24層為辦公用房,南塔樓5-21層為住宅用房;地下3層,負1層為自行車庫,負2層為汽車庫房,負3層為庫房。大樓已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成都市工程建設許可證、成都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證件。其評估價格為1.697億元,此次拍賣的參考價格為1.5億元。 萬福大廈的“前世今生” “和成都的其他幾個爛尾樓因為資金不足、債務纏身相比,萬福大廈成為爛尾樓則有自己獨特原因:老板車禍去世大樓一爛就是7年。” 拍賣行有關人士向記者道出了萬福大廈的“前世今生”。 1993年,富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獨資在成都設立分支機構-----成都天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冊資金500萬美元,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主要經營舊城改造、中高檔商品房開發、經營。1997年2月該公司名稱變更為成都天欣實業有限公司并變更法人。2003年10月富宣企業又將所持天欣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香港某公司。 天欣公司在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和項目報建、批準、設計、施工等手續后,于1997年3月動工開發“萬福大廈”項目,工程已完工90%左右。但“天有不測風云”,就在該大樓取得了預售許可證并已開始銷售時,公司發生重大變故。原公司總經理彭國新于2001年春節前因車禍不幸死亡,由其弟彭旭接替總經理職務。 后來,彭旭將其原海南債務引入成都天欣公司被執行,使天欣公司經濟狀況雪上加霜。同時,由于彭旭因某些原因被德陽市檢察院控制,致使該公司無人主持工作,債權人紛紛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對大樓財產進行訴訟保全查封,有的債權人還對施工進行干擾,導致大樓工程停工,從而成為了“爛尾樓”。 2002年,天欣公司曾找到后續投資商準備啟動“萬福大廈”的工程,但由于各債權人和各有管轄權的法院進一步采取保全措施,在復工不久,將場地整理完畢又再次被迫停工至今。 據悉,該系列案涉及的申請執行人共有40余個法人或自然人,其中主要債權人僅銀行系統就有成都市商業銀行華興支行、建行四川省分行岷江支行、工行成都市草市支行、工行成都市東大支行;此外還有建筑商、裝飾工程商、材料供應商等法人單位;加上商品房購買合同糾紛等,各種申請執行的債權高達2.2億左右。 投資價值可期 對萬福大廈的投資價值,業內人士表示看好。大樓地理位置優越。該大樓地處成都市北大門一環路以內,北臨新村河邊街,距一環路北三段約900米,距騾馬市商業圈約1000米,南臨府南河護河通道。 “像這種區域的地塊,目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應該也要1000萬元/畝,即使按照5.0的容面率計算的樓面地價也是3000元/平方米,而如果以1.5億成交,其每平方米的價格僅為2800多元。光是在樓面地價上就占了大便宜。”一位房地產老板說,由于房屋地產市場的持續升溫,現在的“爛尾樓”也比以前值錢了。經過追加一定的資金進行復工,按照目前該區域的相類似的商業物業,其每平方售價可達6000元以上。 “六條優惠政策也就提升其投資價值。”據拍賣行介紹,針對該項目,成都市政府出臺了6條優惠政策。首先是該大樓進行整體拍賣,其所涉債權債務、項目現場清理、移交等問題,都由成都市中院依法統一處理。二是對項目現狀進行拍賣,對增加面積部分按現狀予以確認,若項目存在嚴重違反規劃條件,由競得人按照規劃條件進行整改和完善。三是同意調整用途:新開發商在競得本項目后,若根據市場情況需對項目進行功能調整的,在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和技術指標的前提下,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四是土地使用年限從拍賣之日起重新計算,住宅用地為70年、商業用地為40年,同時不再補繳延長時段的土地出讓金。五是該項目原欠繳和超面積部分應補繳的相關費用,由新開發商按照現行規定予以交納。現行規定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再補繳。 另外,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拍賣后,市建委、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房管局、市地稅局及相關部門將根據市政府對停工工程項目特事特辦的要求,盡快辦理相關手續,支持項目復工建設。 本報記者楊成萬攝影報道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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