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上交所:重大合同和對外投資必須詳細披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 22:29 CCTV《經濟信息聯播》
上市公司投資參股或控股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期貨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等機構,必須披露金融機構的財務數據等詳細信息。必須披露財務、市場、技術、環保、項目管理、組織實施等因素可能導致的風險、可能未獲有關機構批準的風險等,必須特別分析擬參股金融機構在經營能力、內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風險。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