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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系QDII步入最后讀秒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 01:0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但有為 在銀行、保險、基金系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相繼出海之后,信托系QDII也迎來了最后讀秒期。中國銀監會非銀部副主任李建華昨日透露,目前國內有幾家信托公司的QDII業務即將推出。 李建華是在首屆海峽兩岸信托創新與實務高級論壇上透露上述消息的。今年4月份,銀監會和國家外匯局聯合頒布《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信托公司經過審批可以獲得QDII資格。 暫行辦法規定,信托公司開辦受托境外理財業務應符合的條件包括: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連續2年監管評級為良好以上,最近2年連續盈利,最近2年沒有受到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等。但是4個多月過去了,目前仍沒有信托公司獲得QDII資格。 分析人士認為,率先獲得QDII資格的信托公司可能會從此次已經換發新牌照的公司中產生。此前,銀監會曾表示,將優先支持換發新金融許可證的信托投資公司開展私人股權投資信托、資產證券化、受托境外理財、房地產投資信托等創新類業務。 根據中國信托業協會的資料,截至目前,已有19家信托公司獲準換發新牌照。 李建華同時透露,在頒布出臺新的法規后,信托業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截至目前,國內持續經營的54家信托公司共有資產6000億元,而去年整個行業的規模只有3000億元。 他還表示,目前信托業改革的核心主要包括壓縮固有業務,使信托公司更好地回歸主業;引入合格的戰略投資者;建立信托公司自身的信譽等三方面。在具體業務上,私募股權、投資銀行、與銀行對接發行結構化產品等都是可以繼續開拓的。他認為,國內信托公司發展要避免走向信托銀行發展的路子,應走出不同于美國、日本行業發展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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