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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 02: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遼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摘自半年度報告全文,報告全文同時刊載于www.see.com.cn。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當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1.2 公司獨立董事成孝海未出席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趙利、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黃耀庭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孫艷聲明:保證本半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2.1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2.2 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2.2.1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2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3 國內外會計準則差異 □適用 √不適用 §3 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 3.1 股份變動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股 3.2 股東數量和持股情況 單位:股 3.3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4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4.1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 □適用 √不適用 §5 董事會報告 5.1 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情況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5.2 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5.3 主營業務及其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4 主營業務盈利能力(毛利率)與上年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5 利潤構成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分析 □適用 √不適用 5.6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5.6.1 募集資金運用 □適用 √不適用 5.6.2 變更項目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7 董事會下半年的經營計劃修改計劃 □適用 √不適用 5.8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9 公司董事會對會計師事務所本報告期“非標準審計報告”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10 公司董事會對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變化及處理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6 重要事項 6.1 收購、出售資產及資產重組 6.1.1 收購資產 □適用 √不適用 6.1.2 出售資產 □適用 √不適用 6.1.3 自資產重組報告書或收購出售資產公告刊登后,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對報告期經營成果與財務狀況的影響。 □適用 √不適用 6.2 擔保事項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6.3 非經營性關聯債權債務往來 □適用 √不適用 6.4 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一、本公司債權人中國工商銀行遼源市分行于2005年11月10日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本公司償還其貸款本息1億元,對本公司的財產依法予以查封和凍結。請求本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代理費及一切相關費用。 2006年1月17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因案件實際需要,已解除對本公司持有的廣東東莞市廣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51%的股權等何時價值1億元財產凍結。 經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于2006年2月17日做出判決,判決本公司償還遼源工行貸款本金8,610萬元、利息1,390萬元。判令該案件受理費51萬元、財產保全費50萬元由本公司承擔。 2006年11月2日至2007年3月16日通化中院先后做出裁定:查封了本公司持有的廣華地產51%的股權、紅利;本公司在遼源市得利纖維制造有限公司97.26%的股權及紅利;本公司擁有的座落在遼源市東吉街中江大廈7層面積9629.18平方米的房屋。 2007年3月21日,通化中院做出裁定:禁止本公司提取和禁止廣華地產向本公司支付已到期的利潤33,495,176.37元,責令自接到其裁定書7日內向遼源工行支付上述款項33,495,176.37元,逾期不支付通化中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2007年4月5日,通化中院向本公司下達通知書,限本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前履(2005)吉民二初字第40號民事判決書中判決的債務,如到期不履行,該法院將依法評估拍賣其已查封的本公司財產。 2007年4月17日,通化中院裁定: 將廣華地產所有的,面積9185平方米,地號(2005)第特357號土地予以查封;君豪商業中心106號鋪位5057.94平方米,東城2123152號房屋,202號鋪位,面積514.22平方米,東城2124080的房屋予以查封; 限廣華地產在2007年5月10日前將本公司在廣華地產的收益給付申請人遼源工行,否則,通化中院將依法對本次查封的標的物予以評估拍賣。 二、中國工商銀行遼源分行起訴遼源亞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償還貨款本金3055萬元,要求公司及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本公司于2002年4月5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為亞東藥業在遼源工行貸款2,000萬元提供擔保,期限4年。 截至2007年4月末,亞東藥業在遼源工行貸款余額為6,142萬元,其中由本公司提供擔保2,000萬元,貸款到期后亞東藥業拒不償還,遼源工行依法提起了訴訟 。 經省高院開庭審理,于2007年8月9日做出判決: 判令被告亞東藥業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遼源工行借款4,275萬元,本公司對被告亞東藥業給付遼源工行4,275萬元中的2,000萬元承擔連帶給付責任。在承擔保證責任后,本公司有權向被告亞東藥業追償。案件受理費194,550元和財產保全費50,000元由本公司及其他被告共同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三、本公司債權人遼源建行于2006年11月2日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本公司償還貸款本息合計3,265.29萬元;亞東藥業承擔本公司貸款連帶清償責任;要求本公司與亞東藥業承擔訴訟費用。 本公司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在遼源建行取得流動資金貸款四筆合計總金額5,996萬元。其中1,600萬元和1,900萬元兩筆貸款由被告吉林省遼源亞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2006年5月,由遼源建行上級行批準,將該兩筆貸款本金(債權)合計3,100萬元轉移給亞東藥業承擔,余本金400萬元及利息143.84萬元由亞東藥業繼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本公司經營效益不好,違反雙方簽訂的資金貸款合同約定,遼源建行遂向吉林省高院提起訴訟,請求:1、判令本公司償還貸款本息合計3,265.29萬元;2、判令亞東藥業承擔本公司貸款本息合計543.84萬元連帶清償責任;3、判令本公司與亞東藥業承擔訴訟費用。 2007年3月7日,遼源建行向吉林省高院提出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將訴訟請求追加一款:請求判令遼源建行對本公司提供的抵押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2007年4月17日,吉林省高院做出裁定:查封或凍結本公司所有的價值人民幣共3,295萬元的財產。 2007年7月26日,吉林省高院做出民事判決如下: (1)本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遼源建行償還貸款本息合計3,265.29萬元(暫計至2006年10月30日止,此后新孳生的利息繼續按照原借款合同的約定計算至本判決生效之日止); (2)遼源建行對“遼工商財押2004字第016號”《抵押物登記證》和“遼工商財押2005年第5號”《抵押物登記證》項下的抵押物在其約定的范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 (3)亞東藥業對本公司在“2004002”號《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項下的本息合計471.12萬元(暫計算至2006年10月30止,此后新孳生的利息繼續按照原借款合同的約定計算至本判決生效之日止)的給付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亞東藥業對本公司在“2005001”號《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項下利息72.72萬元(暫計算至2006年10月30止,此后新孳生的利息繼續按照原借款合同的約定計算至本判決生效之日止)的給付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以上法院所做出的判決和裁定均未執行。案件所述詳情請參看公司相關公告. 6.5 其它重大事項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業、擬上市公司股權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6.5.3 其他重大事項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7 財務報告 7.1 審計意見 7.2 財務報表 合并資產負債表 2007年06月30日 單位: 元 幣種:人民幣 編制單位: 遼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趙利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黃耀庭會計機構負責人:孫艷 母公司資產負債表 2007年06月30日 單位: 元 幣種:人民幣 編制單位: 遼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趙利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黃耀庭會計機構負責人:孫艷 合并利潤表 2007年1-6月 單位: 元 幣種:人民幣 編制單位: 遼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趙利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黃耀庭會計機構負責人:孫艷 母公司利潤表 2007年1-6月 單位: 元 幣種:人民幣 編制單位: 遼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趙利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黃耀庭會計機構負責人:孫艷 合并現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編制單位: 遼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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