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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忠:兩類企業符合三個條件可申請單位集資建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13:14 中國證券網
8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同志介紹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等方面情況,并答記者問。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4號文件中沒有提出個人集資建房的問題,我想了解一下,建設部對此的態度是如何的? [沈建忠]關于集資建房問題,在國務院24號文件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單位的集資合作建房做出一些規定,簡單來說,就是單位的集資 合作建房是納入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范疇進行管理。所謂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范疇管理主要體現在兩條,一個是要納入經濟適用住房的計劃;第二,它的建筑標準、供應對象和產權關系等,都是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有關規定來執行。建設標準,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很明確是60平方米左右,供應對象就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實行限產權管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只有兩類企業可申請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一類是遠離城區的獨立工礦企業,第二類是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還有第三個條件,一個是必須經人民政府批準,第二條是必須符合城市的規劃,第三條是企業必須擁有自己的土地,而且這個土地是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可以用于建設住房的,不是工業性質的土地。 關于社會上關注的溫州、北京等地的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模式,和上述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有很大的區別。主要的區別,一個是有發起人,另外土地的取得主要是通過公開的招拍掛的市場方式取得土地,操作模式上基本上是按照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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