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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T族需理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00:49 證券日報
中央財經大學賀強教授希望上市公司不要誤導投資者 □ 本報記者 朱寶琛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ST和ST公司風險揭示的通知》,對*ST和ST公司風險提示公告內容等作了專門規定,要求從昨日起,滬市的*ST和ST公司至少每兩周披露一次風險提示公告,但尚未股改的*ST和ST公司仍需每周披露股改進程風險提示。而此前,深交所也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ST、*ST和S股票異常波動和信息披露監管。 目前,市場上“ST”族的表現,確實是令人刮目相看,連續幾個漲停的不在少數,更有甚者出現連續20幾個漲停,其結果當然是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 眾所周知,“ST”股是因為其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出現異常而被進行特別處理,它有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于股票面值。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上證所發布該通知,對廣大投資者來說應該是件好事,是對投資者負責的表現。他解釋,目前ST股普遍被炒得比較火,它們當中確實有一些是因為注入了優質資產、業績扭虧為盈的,但還有一部分面臨著摘牌的風險,因此,還是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他表示,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么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有些ST股則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賀強教授同時還表示,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的時候,應該做到真實、準確、及時、完整。他解釋,有的ST公司盡管通過重組、并購,順利實現了扭虧為盈,雖然沒有退市的風險,但也還是應該及時準確的披露信息。至于有的公司把信息分割成幾個部分,一步步披露,賀強教授認為這樣容易給投資者造成誤解,產生錯覺,“上市公司要對投資者負責,不要誤導投資者。” 縱觀ST股2006年的年報,不少公司都有一定程度的盈利,但一季報的情況似乎就沒那么樂觀了,而在已經公布2007年中報預測的公司中,預增的更是鳳毛麟角,目前只有*ST上風和*ST成商的業績,同比分別增長300%以上和增長50%以上。 對于發布該通知,上證所有關部門負責人稱,雖然“T公司”股票存在著很大的重組預期,但這些公司的資產質量是良莠不齊。有的有重組希望,有的則面臨退市。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加強“T公司”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工作,讓投資者充分認識到其中的風險,保持清醒與理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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