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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頂風作案 上市公司高管違規交易屢禁不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 05:1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彭友 盡管相關監管法規三令五申,但上市公司高管短線交易依然屢禁不止。滬深交易所網站最新公布的信息顯示,今年以來,共有17名上市公司高管“頂風作案”,6個月之內買賣自家公司股票。 據統計,深市上市公司中共有14名高管進行了短線交易。按照他們買賣的差價計算,獲利最高的是中興通訊副總裁于涌,其于今年2月6日以每股38元的價格買入中興通訊6100股,并于3月12日以每股44.6元價格全部賣出,獲利4萬元。獲利最低者為*ST 南控副總裁陳德坤,他在今年4月16以7.28元每股的價格買入*ST 南控6000股,并于第四天以7.33元的價格賣出1336股。通過粗略計算得知,13名違規高管短線交易的獲利金額約為13萬元。 滬市上市公司高管短線交易行為較深市略少,今年以來共有3名高管在6個月內買賣自家公司股票,這3名高管均為長征電器副總經理,其中副總經理周作安2006年11月17日買入公司股票25400股,2007年3月6日全部賣出,獲利4.794萬元。 “雖然整體所涉金額并不算多,但面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令行禁止,上市公司高管依然明知故犯,這本身就是一個很嚴重的行為。”一位監管部門人士對記者表示。 目前,我國的《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2007年5月8日分別公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股份管理業務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都加強了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監管。 上述法律法規都規定,如果公司高管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時披露相關情況。 目前,已有多家公司就此發布公告。晨鳴紙業今日披露,公司副總經理任偉于4月27日購入公司股票52800股,5月22日賣出36400股,獲利24278.8元。公司已責令任偉將所獲收益于5月24日全額上繳歸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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