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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05:34 中國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5元(含稅),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05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045元 ●股權登記日:2007年5月28日 ●除息日:2007年5月29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7年6月1日 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2007年4月10日召開的公司200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11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F將2006年度分紅派息具體實施方法公告如下: 一、分紅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6年末總股本204,355,2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0元(含稅),共計分配10,217,760.00元。 二、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紅利發放日 1、股權登記日:2007年5月28日 2、除息日:2007年5月29日 3、紅利發放日:2007年6月1日 三、分派對象 截止2007年5月28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具體實施方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個人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按 10%的稅率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 0.045元;持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不代繳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 0.05元(含稅)。 2、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結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現金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其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再進行派發。 3、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五、咨詢辦法 咨詢機構:公司證券法律部 咨詢電話:0733-2837786 六、備查文件 公司200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5月23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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