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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認沽權利開始行權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05:34 中國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赤灣(000022)鑒于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南山集團)派發的認沽權利于2007年5月23日開始行權,本公司特提請投資者關注該認沽權利行權的有關問題。 一、認沽權利行權的含義:就是每持有1份認沽權利的股東在行權日將其持有的深赤灣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A股票以每股12.344元/股的價格出售給中國南山集團。 二、認沽權利的派發 認沽權利將于2007年5月22日收市后,直接派發到登記在冊的深赤灣全體無限售條件的A股流通股股東帳戶中,認沽權利數量將與帳戶中深赤灣A股股票數量按每10股派發7.7272份認沽權利。 三、認沽權利的行權時間:2007年5月23日至2007年5月29日的交易時間 四、認沽權利行權的具體操作方式 (一)、認沽權利行權的具體操作方式:投資者不能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直接進行行權。如投資者需要行權,可與本公司直接聯系,在本公司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后再由投資者決定是否行權。在行權期結束后,由本公司收集所有的行權指令向深交所申報,辦理行權手續。 (二)、投資者決定行權后的申報程序 1、投資者確認其持有深赤灣A股股票和認沽權利。 2、投資者在2007 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期間,填寫《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認沽權利行權申報授權委托書》(具體格式見附件1) 3、投資者將上述委托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法人股東:包括現行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證券賬戶復印件、2007年5月22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的持股憑證;個人股東:包括身份證復印件、證券帳戶復印件、2007 年5月22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的持股憑證)以傳真等方式提交給本公司。 4、本公司收集行權資料并經律師核查后于5月29日收市后向深交所申報。 (三)行權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 步丹 聯系地址: 深圳市赤灣石油大廈13樓 聯系電話:0755-26694222 聯系傳真:0755-26684117 此外,為使投資者免遭不必要的損失,本公司提請廣大投資者關注以下事項: (一)行權的含義及安排 本公司派發的認沽權利,不能上市交易。其行權價為12.344元,行權日為2007年5月23日至2007 年5月29日的交易時間。在上述行權日,投資者每行使1 份認沽權利,就是以12.344元的價格賣出1 股其持有的深赤灣無限售條件的流通A股票給本公司。 (二)行權可能遭受損失 截至本說明書發布之日前的一個交易日,深赤灣A股股票的收盤價格為26元。參照這一價格,投資者若行權1份,所持有的1股深赤灣A股股票將被出售,即相當于將市價為26元的股票以每股12.344元的價格出售給本公司,導致投資者每股股票直接損失13.656元。 盡管投資者有行權的權利,但投資者應慎重行權。在深赤灣A股股票價格高于12.344元的情況下行權,投資者將即時遭受損失。 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7年5月23日 附件1: 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認沽權利行權申報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聲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對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集團)認沽權利行權申報委托的相關情況充分知曉的條件下委托南山集團申報認沽權利行權。在本次申報行權截止時間5月29日收市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隨時以書面形式撤回該項委托的權利。 本公司/本人作為委托人,茲授權委托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本公司/本人于5月29日收市后向深交所申報行使代碼為“038010”、簡稱“赤灣NSP1”的認沽權利,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為行權申報。 本公司/本人對本次認沽權利行權申報委托數據資料: 序號事項數量 1 認沽權利行權申報份數 2 行權價格 (元) (注:如委托人于5月29日收市時持有標的證券少于認沽權利行權申報份數,則視為無效委托。) 本項授權的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委托的申報時間結束。 委托人持有認沽權利份數_________份, 委托人持有股數: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東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證號(法人股東請填寫法人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聯系地址: 委托人(簽字確認,法人股東加蓋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2007年 月 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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