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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國土資源管理變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5:30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王立彬 為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貫徹實施的需要,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轉變國土資源管理理念,深化國土資源管理方式變革,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國土資源部在通知中說,國土資源是最重要和最有價值的“物”,規定土地權利和礦權行使和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物權法》最主要的內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物權法》對推進依法行政提出的新要求,更多地從維護交易秩序、促進財富增長、保護合法權益的角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斷提高國土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證能力。 通知要求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牢固樹立物權觀念,以尊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物權為前提,不能隨意干預當事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民事關系,不能隨意取消當事人通過合法手段取得的行政許可,更不能打著維護公共利益的幌子損害集體和公民個人的財產權利。要徹底改變過去主要依靠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手段行使管理權的做法,更多地將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合同等現代管理手段和人性化的執法方式運用到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通知強調,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現行不少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中有關物權的規定都要依照《物權法》進行修改或者廢止。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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