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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中短期債券投資基金第九次分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5:33 中國證券報
泰信中短期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自2006年6月15日合同生效以來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根據《基金法》、《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泰信中短期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管理人決定進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第九次分紅,以截止2007年5月14日已經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028元,加計本次分紅,本基金累計分紅為每10份0.180元。 現將分紅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028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7年5月17日。 2、紅利發放日:2007年5月18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NAV)確定日:2007年5月17日。 4、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7年5月21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7年5月18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分別以2007年5月17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本公司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進行確認并通知各銷售機構。2007年5月21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3、凍結基金份額的紅利發放按照《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的前一工作日已經確認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3、由于支付現金分紅款時將發生一定的銀行轉帳等手續費用,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當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小于5元時,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將該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4、由于部分投資者在開戶時填寫的地址不夠準確完整,為確保投資者能夠及時準確地收到對帳單,本公司特此提示:請各位投資者核對開戶信息,如發現錯誤請到開戶網點辦理地址更正手續。 七、咨詢辦法 1、中國工商銀行、國泰君安證券、海通證券、東方證券、湘財證券、中國銀河證券、新時代證券、信泰證券、廣發證券、渤海證券等機構的代銷網點。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38784566。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ftfund.com。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5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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