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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 09:18 中國證券網(wǎng)-上海證券報
股票代碼:600711 公司簡稱:ST雄震 公告編號:臨2007-20 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nèi)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4月30日上午9點30分在廈門市湖濱南路國貿(mào)大廈29樓B公司會議室以現(xiàn)場會議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公司董事應海珍女士主持。出席會議的股東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共435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4.13%。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范意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了以下決議。福建廈門聯(lián)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劉曉軍律師出席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提案審議情況 1、審議關于董事會同意《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同意為4356萬股,占到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shù)的100%。 反對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shù)的0%。 棄權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shù)的0%。 三、律師見證意見。 福建廈門聯(lián)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劉曉軍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會議人員的人員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合法有效。本所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隨雄震集團股東大會決議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對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承擔相應責任。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福建廈門聯(lián)合信實律師事務所關于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碼:600711股票簡稱: ST雄震編號:臨2007-21 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凍結(jié)公告 本公司近日獲悉,因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雄震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多媒體技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一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繼續(xù)凍結(jié)深圳雄震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00萬股(已質(zhì)押),凍結(jié)期限從2007年4月25日起至2007年10月24日止。 特此公告! 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7年4月30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nèi)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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