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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重點監管股價異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 01:58 新京報
上市公司須在6月30日前制定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本報訊(記者 張慧)4月29日,證監會官方網站上對監管問題明確表態,對散布不實信息或利用內幕信息配合二級市場炒作的案件,證監會將采取更積極有效的監管應對措施,快速反應、及時立案。有關專家認為,有關上市公司股票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顯然引起了證監會高度關注,證監會這一及時公告是給中國股市長期健康發展的一劑強心針。 公告表示,針對二級市場出現的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動密切關聯問題,證監會已建立信息披露與市場監管聯動,非現場監管與現場監管、常規檢查與立案調查聯動機制。將上市公司股價變動納入監管范圍,實現“實時監控、實時詢問、及時披露”。如發現媒體報道、市場傳聞,或上市公司股價連續異動,將及時詢問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督促上市公司及時澄清或發布有關重大事項信息,必要時采取現場檢查措施。 證監會要求各上市公司應貫徹落實證監會日前出臺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在6月30日前制定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內部流轉通報制度,明確公司各部門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信息披露職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必須保證披露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及時向上市公司提供相關信息,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開或泄露該信息,不得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非法獲取、提供、傳播上市公司的內幕信息。 燕京華僑大學的華生認為,自2006年中國股市持續走牛以來,證券市場陸續出現了相關責任方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有些上市公司涉及的問題,影響之大、情節之嚴重給股市蒙上了一層陰影。他指出,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證監會掀起監管風暴,完善監管體制,重申監管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被證監會作為2007頭號大案的杭蕭鋼構案即將水落石出。杭蕭鋼構昨日公告稱,公司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曾在兩個月內創造17個漲停的“瘋牛”杭蕭鋼構,在被中國證監會認定存在違規行為后,昨日跌停報收,成交2.43億元,換手18.2%.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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