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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關聯人提供擔保的關聯交易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7:5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擔保1: 本公司擬為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北京鐵道支行不超過30000萬元的借款額度提供擔保,借款期限為一年。 該擔保事項構成關聯交易。此次交易,已獲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并獲本公司三屆四十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范文明、吉小安、暢丁杰回避了表決。 此項交易尚需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關聯方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擔保2: 本公司擬為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樓支行不超過17800萬元的借款額度提供擔保,借款期限為一年。 該擔保事項構成關聯交易。此次交易,已獲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并獲本公司三屆四十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范文明、吉小安、暢丁杰回避了表決。 此項交易尚需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由于本公司股東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為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二、被擔保人(關聯方)基本情況 1、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關聯關系: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第三大股東,持有19.75%的股份,本公司董事吉小安、暢丁杰分別在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總裁。 關聯方情況: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注冊資本:80000萬元,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1號(四川經貿大廈2層203室),法定代表人:吉小安,主營業務為投資管理等。其第一大股東為海南民族科技投資有限公司。關聯方最近三年業務發展良好,最近五年之內沒有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沒有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2、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 關聯關系:本公司股東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9.75%的股份)為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本公司董事吉小安、暢丁杰在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擔任董事。 關聯方情況: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8日,注冊地:太原市解放路101號,注冊資本金16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張力爭,經營范圍:批發零售百貨、針紡織品、日用雜品,五金交電、化工產品、普通電器機械、工美術藝品、副食品、土產品、電子計算機軟硬件、文體用品等。最近三年業務發展良好,最近五年之內沒有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沒有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三、擔保協議 在本公司股東大會和銀行批準后,簽署擔保協議。 四、董事會意見 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股東,公司董事會認為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具備良好的資信,具備償還銀行借款的能力。同時,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也為本公司的銀行借款及承兌匯票提供擔保。 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股東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董事會認為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具備良好的資信,具備償還銀行借款的能力。公司要求山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有效的反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的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包括上述擔保在內,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傤~為47800萬元,占本公司2006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85.91%。本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總額為0萬元,無逾期擔保。 六、獨立董事意見 上述交易,已獲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并發表了獨立意見,獨立董事認為,該項關聯交易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規的規定,定價方法合理,未發現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七、備查文件目錄 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北京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7年4月28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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