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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10:0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816 股票簡稱:安信信托編號:臨2007—021 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26,291,902股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5月8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情況 1、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9日經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以2006年4月28日作為股權登記日實施,于2006年5月8日實施后首次復牌。 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對價:是 根據上海國之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關于資產置換完成后對銀晨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利潤補足的承諾,銀晨網訊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度審計后凈利潤為26,605,244.53元,低于股改工作要求的盈利水平2860.42萬元,差額部分國之杰公司已用現金形式予以補足。承諾履行。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承諾 為充分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國之杰作為安信信托第一大股東作出如下承諾: 1.關于資產置換完成后對銀晨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利潤補足的承諾 本次重大資產置換中,國之杰將其持有的銀晨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晨網訊”)74.0488%的股權及其他資產置入安信信托。根據預測,銀晨網訊2006年稅后凈利潤可達2860.42萬元,國之杰認為此預測是建立在對銀晨網訊2006年經營情況的客觀分析的基礎上的,是可信的。如果審計機構對銀晨網訊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顯示其稅后凈利潤不足2860.42萬元,不足部分將由國之杰以現金方式補足,并在審計報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內向銀晨網訊支付。如果審計機構對銀晨網訊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財務報告未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國之杰將以現金方式向銀晨網訊補償2860.42萬元,并在審計報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內向銀晨網訊支付。 2.關于國之杰所持安信信托股份禁售的承諾 國之杰現持有的安信信托100,199,214股自股權分置改革后復牌之日起至銀晨網訊2008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后且上述利潤補足承諾完成之日,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國之杰擬受讓的鞍山市財政局20,904,090股、鞍山市信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3,000,000股,遼寧石油化纖公司鞍山分公司6,342,336股和中國工商銀行鞍山市分行6,342,336股,自該等股權完成過戶之日起至銀晨網訊2008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后且上述利潤補足承諾完成之日,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三、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1、股改實施后至今,是否發生過除分配、轉增以外的股本結構變化: 否 2、股改實施后至今,各股東持有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發生變化:是 原股東所持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對應的上市流通總量不因原股東將股份轉讓(或拍賣等)而發生變化。 截止2005年12月31日鞍山市信玉資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2,518(占總股本的0.05%)。2006年1月16日受讓上海澳凌德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400,000(占總股本的1.85%)股、2006年1月16日受讓中國農業銀行鞍山市分行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122,518(占總股本的0.91%)股。目前鞍山信玉持有本公司股份12,745,036(占總股本的2.81%)股。本次全部上市流通。 2006年11月3日,國之杰與鞍鋼礦山簽訂了《關于償還代墊股份的協議》,鞍鋼礦山將其所持安信信托股份4,122,518股(占總股本的0.91%)中的1,855,133股(占總股本的0.41%)支付給國之杰。做為國之杰在安信信托股權分置改革中代其支付對價的補償。 2007年1月9日,國之杰與中國人保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簽訂了《股權分置改革對價補償協議》,人保鞍山將其所持安信信托股份2,061,259股(占總股本的0.45%)中的927,566股(占總股本的0.20%)支付給國之杰,做為本公司在安信信托股權分置改革中代其支付對價的補償。 上述用于補償的股份合計為2,782,699股(占總股本的0.61%),于2007年4月19日完成過戶,過戶完成后國之杰投有本公司股份149670672股(占總股本的32.96%),鞍鋼礦山持有本公司股份2267385股(占總股本的0.50%),人保鞍山持有本公司股份1133693股(占總股本的0.25%)。 國之杰持有的股份根據相關規定履行限售承諾。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東占用資金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保薦機構。該公司就安信信托相關股東申請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事宜出具核查意見書,認為: 1、安信信托相關股東切實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諾,相關禁售股份已由上海登記結算公司實施了鎖定。 2、安信信托董事會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請以及本次安信信托相關股東所持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體、條件、數量等事宜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六、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情況 1、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26,291,902股; 2、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5月8日; 3、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 4、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的差異情況: 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持有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流通股股東,包括:鞍山市信玉資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澳凌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鞍鋼附屬企業公司、鞍山鋼鐵公司礦山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鞍山市分公司、上海長寧市政工程公司、東陽市天馬西服有限公司、上海捷晨實業有限公司、東陽市維達貿易有限公司、上海永明房地產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因其持股比例均在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下,關于其持有的股份獲得流通權后的流通限制的規定為:“由于未明確表示同意參與股改并承擔相應對價安排,為使股改盡快實施,避免公司退市的風險,由國之杰先行代其對價安排,國之杰保留按合法可行的方式向其追償的權利,被代付對價的非流通股股東在辦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時,應先征得國之杰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該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請”。2007年4月23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國之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國之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關于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解禁意見函》,同意上述股東所持有的安信信托限售流通股在限售期滿后上市流通。 自鎖定期起始日(2006年5月8日)至本公告刊登日本公司總股本無變化。 5、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4月25日 備查文件: 1、公司董事會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表 2、投資者記名證券持有數量查詢證明 3、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4、其他文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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