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吉林物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10: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吉林物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第一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成衛文,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黃俊巖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黃俊巖聲明:保證本季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2.1 主要會計數據及財務指標 幣種:人民幣 2.2 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股表(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單位:股 §3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大幅度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不適用 3.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3.1.2主要報表項目發生較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單位:元 (1)應收賬款的增加主要為按權責發生制應確認暫時未收回的租金收入. (2)預付賬款的增加主要為預付的對中商港商業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的投資款. (3)其他應收款的增加主要為應收貿易業務的退貨款. (4)應付賬款的減少為本期支付往來款所致. 3.2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3.3 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適用□不適用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承諾:(1)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將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2)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在上述承諾期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滿后的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十二個月滿后的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3)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將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在非流通股股東協議的基礎上,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中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特別承諾如下:1、只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中技實業方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1)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滿二十四個月以上;(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任一連續5個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該日不計入5個交易日)公司二級市場股票收盤價格達到4.5元以上;2、所持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24個月后的12個月之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獲得流通權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10%。至本報告期結束,原非流通股股東嚴格按承諾履行。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不適用 3.5 本次季報資產負債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東權益與“新舊會計準則股東權益差異調節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東權益存在差異的原因說明: □適用√不適用 吉林物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衛文 2007年4月25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