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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放寬新股集合競價范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07:00 新京報
將競價范圍從發行價的50%-200%,調高為發行價的50%-900% 本報訊(記者 吳敏)發行價10元的新股在集合競價階段報價有望最高報至90元。上證所昨日稱,將修改交易規則中涉及價格限制幅度的部分條款,將新股上市首日等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集合競價申報價格限制范圍,從發行價(或前收盤價)的50%-200%,調整為發行價(或前收盤價)的50%-900%。 上證所稱,這是為了提高新股上市首日的定價效率,降低申報價格限制對投資者真實價格申報的影響。此前新股、部分重組股上市首日漲幅驚人,有的ST類重組復牌首日漲幅甚至超過10倍。 本次調整涉及4類特定日期的開盤集合競價:(1)新股上市首日;(2)股票增發上市首日;(3)股票股改方案實施后的第一個交易日;(4)股票暫停上市后恢復上市首日。投資者在上述日期的開盤集合競價申報時,有效申報范圍為發行價(或前收盤價)的50%-90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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