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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05:34 中國證券報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裕元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來。基金轉型經2007年3月3日裕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并獲中國證監會2007年3月23日證監基金字[2007]85號文核準。自2007年4月12日起,由《裕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而成的《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審核同意,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作出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將來業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新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招募說明書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個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個月結束之日后的45日內公告,更新內容截至每6個月的最后1日。 基金管理人: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義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本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本基金合同由《裕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而成 中國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 法律法規 指中國現時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地方法規、地方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銷售辦法》 指《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 《運作辦法》 指《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信息披露辦法》 指《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元 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據《基金合同》所設立的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本基金由裕元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成 裕元基金 指裕元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封閉式 基金轉型 指對包括裕元基金由封閉式基金轉為開放式基金,調整存續期限,終止上市,調整投資目標、范圍和策略,修訂基金合同,并更名為“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等一系列事項的統稱 招募說明書 指《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基金管理人對其定期做出的更新 集中申購公告 指《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期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業務規則 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監管機構 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他經國務院授權的機構 基金管理人 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工商銀行) 基金代銷機構 指依據有關基金銷售與服務代理協議辦理本基金發售、申購、贖回和其他基金業務的代理機構;基金銷售代理人等同于基金代銷機構 銷售機構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銷售代理人 基金銷售網點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 注冊登記業務 指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登記、存管、清算和交收業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管理、基金份額注冊登記、清算及基金交易確認、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 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當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受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體 個人投資者 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機構投資者 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登記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的可投資于中國境內證券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投資人 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總稱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原《裕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集中申購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僅開放申購、不開放贖回的一段時間,最長不超過1個月 基金存續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續的不定期之期間 日/天 指公歷日 月 指公歷月 工作日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日常申購、贖回或辦理其他基金業務的申請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申購 指投資者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申請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贖回 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轉托管 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將其在某一銷售機構交易賬戶持有的基金份額全部或部分轉移到另一銷售機構交易賬戶的行為 上海證券賬戶 指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開設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簡稱“A股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簡稱“基金賬戶”),投資者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放式基金銷售系統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時需持有上海證券賬戶 指定交易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中定義的“全面指定交易” 基金賬戶 指注冊登記機構為基金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由該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基金份額變動及其余額情況的賬戶 交易賬戶 指各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及轉托管等業務所引起的基金份額的變動及余額情況的賬戶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資所得股票紅利、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差價、銀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資產總值 指基金所擁有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本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和 基金資產凈值 指基金資產總值扣除負債后的凈資產值 基金份額凈值 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資產估值 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指定報刊 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 不可抗力 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法定代表人:吳雄偉 成立時間:1998年7月13日 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6號文批準設立。公司股東為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8%;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股份2%。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 公司下設十三個部門,分別是:市場部、股票投資部、產品規劃部、固定收益部、養老金業務部、研究部、交易部、財務部、信息技術部、監察法律部、人力資源部、基金運作部、總裁辦公室。市場部從事基金營銷策劃、渠道溝通、國際業務開發等工作。股票投資部負責進行股票選擇和組合管理。產品規劃部負責新產品設計、產品維護和業績分析等。固定收益部負責進行固定收益證券的選擇和組合管理。養老金業務部負責養老金業務的研究、拓展和服務等工作。研究部負責完成對宏觀經濟、行業公司及市場的研究。交易部負責執行基金經理的交易指令并進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監督。財務部負責公司財務事宜。信息技術部負責系統開發、網絡運行及維護。監察法律部負責對公司投資決策、基金運作、內部管理、制度執行等方面進行監察,并向公司管理層和有關機構提供獨立、客觀、公正的意見和建議。總裁辦公室專門負責公司戰略規劃研究、行政后勤支持、會議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設、外事活動管理、檔案管理、董事會、黨辦及工會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的人員招聘、培訓發展、薪酬福利、績效評估、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基金運作部負責基金會計、基金注冊登記、直銷及客戶服務業務。另設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南方大區,分別負責北方、華東、華中地區和華南地區的基金銷售和服務支持工作。此外還建立了企業年金顧問團,負責為客戶提供企業年金方案設計方面顧問服務。 截止到2007年1月16日,總人數169人,其中61.54%以上的員工具有碩士以上學歷。 公司已經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內部監察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員工行為準則等公司管理制度體系。 (二)主要成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吳雄偉先生,董事長,博士學歷,經濟師。歷任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金華信托)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研究發展中心主任、總經理助理、基金管理總部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肖風先生,副董事長,博士學歷。歷任深圳康佳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股證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證券管理處科長、副處長,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副處長、處長,證管辦副主任。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楊靜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1992年進入證券行業,歷任招商銀行證券業務部(招商證券前身)總經理助理、招商證券副總裁,先后分管招商證券的經紀、電腦、財務、電子商務、研究等業務工作。現任招商證券副總裁,兼任中國國債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深圳證券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夏永平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人事部勞資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工會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汪曉峰先生,董事,經濟學學士。曾就職于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亞太經濟研究中心、JP摩根(紐約總部)投資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亞洲區、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亞太區、香港新鴻基國際有限公司、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陳小魯先生,獨立董事,高級經濟師。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館國防副武官,北京國際戰略問題研究學會副秘書長,原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局長,亞龍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標準國際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 趙榆江女士,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研究員,英國高誠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法國興業證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現任康聯馬洪 (中國)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級投資顧問。 姚鋼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研究員(教授)。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海南匯通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深圳證券商協會副主席,中國證券機構部顧問。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王金寶先生,監事,碩士學歷。曾任貴州證券公司上海業務部交易部經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門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現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總經理。 包志濤先生,監事,經濟學學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業務一部副經理、信托業務部副經理、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資產保全部總經理,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債權管理部債權維護處處長。 黃家華先生,監事,商貿學士。歷任益高證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貸監控員、鄧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場推廣顧問、瑞士豐泰私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高級投資顧問經理、標準人壽亞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級投資策劃顧問、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總監、新鴻基優越理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風險控制委員會委員。 尹慶軍先生,碩士。1991年7月至1995年10月在中央編譯局世界所工作,任助理研究員。1995年10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編譯局辦公廳秘書處工作,任科研外事秘書。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在中央編譯出版社工作,任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資源經理,2001年3月起任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3、公司高管人員 吳雄偉先生,董事長,博士學歷,經濟師。歷任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金華信托)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研究發展中心主任、總經理助理、基金管理總部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肖風先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博士學歷。歷任深圳康佳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股證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證券管理處科長、副處長,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副處長、處長,證管辦副主任。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李全先生,副總經理。1988年7月畢業于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進入中國農村信托投資公司。1991年進入正大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工作,歷任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資金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員兼監察部經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托的倫敦總部及其下屬牛頓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時任副總經理,主管公司投資業務。2003年起主管公司運作部門和市場發展部門。李全先生還在新華富時指數委員會擔任委員。 王德英先生,副總經理。碩士。1988年至1995年在清華大學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1995年至1997年在北京清華計算機公司工作,任開發部經理。1997年至2000年在清華紫光股份公司CAD與信息事業部工作,任總工程師。2000年1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擔任行政管理部副經理,電腦部副經理及信息技術部總經理。 孫麒清女士,督察長,商法學碩士。1992年畢業于深圳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畢業于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院(Université Paris I-Panthéon Sorbonne),獲商法學碩士學位。1992年至1997年于廣東深港律師事務所任專職律師。2002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監察法律部法律顧問。 4、本基金基金經理 鄒志新先生,博士生,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注冊會計師。1992年畢業于北京理工大學,獲理學學士學位,1997年在江西財經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02年起攻讀南開大學(深圳班)博士。1997年至1999年在君安證券研究所從事研究工作,任核心研究員。1999年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員、交易員、基金裕隆基金經理助理。2002年1月起任基金裕澤基金經理,2003年7月起任基金裕元基金經理。2006年1月起同時兼任基金裕澤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主任委員:肖風 委員:李全、楊銳、高陽、歸江、陳亮、唐定中、邵凱 肖風先生(同上) 李全先生 (同上) 楊銳先生,博士。1999年7月畢業于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1999年8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策略分析師;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時價值增長基金基金經理助理。2004年6月起擔任研究部副總經理兼策略分析師。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由博時公司派往紐約大學Stern商學院做訪問學者。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在AllianceBernstein的股票投資部門工作。2006年1月回國繼續擔任研究部副總經理、策略分析師,5月兼任博時平衡配置基金經理。2007年1月起任首席策略分析師,兼任基金價值增長、基金價值增長貳號、基金博時平衡配置基金經理。 高陽先生,碩士。1998年6月畢業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貿學院。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銷售交易部從事國債投資工作,任經理。2000年3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債券組合投資經理;2001 年6 月至2002 年4 月在英國BAILLIE GIFFORD 公司接受投資工作培訓,并取得英國投資協會頒發的投資管理資格證書(IMC);2002 年10 月任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3年5月任固定收益部總經理;2004年7月任基金裕澤基金經理;2005年8月起任基金裕隆基金經理。2007年1月起任股票投資部總經理,兼任基金裕隆基金經理。 歸江先生,碩士。1998年7月畢業于復旦大學管理學院。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于君安證券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任投資經理。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于國泰君安資產管理部任基金經理。2002年8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基金經理助理;2003年6月起任社保基金基金經理;2005年1月起兼任獨立帳戶小組主管。 陳亮先生,經濟學碩士。1999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國民經濟學系。1998年至2001年先后在中信證券金融產品開發小組、北京玖方量子軟件技術公司工作。2001年3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融工程小組擔任金融工程師;2002年9月任博時價值增長基金經理助理;2003年8月擔任博時裕富基金經理;2006年8月任數量化投資小組主管兼博時裕富基金經理; 唐定中先生,碩士。1995年7月畢業于陜西財經學院。1994年12月至1998年8月,于君安證券有限公司財務部工作,任總經理助理。1998年9月至2003年2月,于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一級研究員。2003年2月至7月,于民生證券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9月,入職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員;2004年7月任基金經理助理;2004年9月任社保基金經理;2007年3月起任研究部總經理。 邵凱先生,經濟學碩士。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財經大學投資經濟管理專業學習,獲學士學位。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在河北省經濟開發投資公司投資管理部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畢業于英國READING大學學習國際證券與投資銀行專業,獲碩士學位。2000年8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債券組合經理助理、基金管理部債券組合經理、固定收益部債券投資經理;2003年6月起任社保債券基金基金經理;2005年5月起擔任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2006年12月起任固定收益部總經理。 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 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法》行為的發生; 3、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合同行為的發生; 4、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其他證券法規規定禁止從事的行為。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風險管理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 公司風險管理必須覆蓋公司的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 (2)獨立性原則 公司設立獨立的監察部,監察部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對公司各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稽核和檢查。 (3)相互制約原則 公司及各部門在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上要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機制,建立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體系。 (4)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原則 建立完備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使風險管理更具客觀性和操作性。 2、風險管理和內部風險控制體系結構 公司的風險管理體系結構是一個分工明確、相互牽制的組織結構,由最高管理層對風險管理負最終責任,各個業務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評估和監控,監察部負責監察公司的風險管理措施的執行。具體而言,包括如下組成部分: (1)董事會 負責制定公司的風險管理政策,對風險管理負完全的和最終的責任。 (2)風險管理委員會 作為董事會下的專業委員會之一,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批準公司風險管理系統文件,即負責確保每一個部門都有合適的系統來識別、評定和監控該部門的風險,負責批準每一個部門的風險級別。負責解決重大的突發的風險。 (3)督察長 獨立行使督察權利;直接對董事會負責;按季向風險管理委員會提交獨立的風險管理報告和風險管理建議。 (4)監察法律部 監察法律部負責對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和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并為每一個部門的風險管理系統的發展提供協助,使公司在一種風險管理和控制的環境中實現業務目標。 (5)業務部門 風險管理是每一個業務部門最首要的責任。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的風險負全部責任,負責履行公司的風險管理程序,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系統的開發、執行和維護,用于識別、監控和降低風險。 3、風險管理和內部風險控制的措施 (1)建立內控結構,完善內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內控結構,高管人員關于內控有明確的分工,確保各項業務活動有恰當的組織和授權,確保監察活動是獨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員的支持,同時置備操作手冊,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內控機制 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做到基金經理分開,投資決策分開,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機制,從制度上減少和防范風險。 (3)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制,使每個員工都明確自己的任務、職責,并及時將各自工作領域中的風險隱患上報,以防范和減少風險。 (4)建立風險分類、識別、評估、報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評估風險的委員會,使用適合的程序,確認和評估與公司運作有關的風險;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風險報告程序,對風險隱患進行層層匯報,使各個層次的人員及時掌握風險狀況,從而以最快速度作出決策。 (5)建立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 建立了足夠、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如電腦預警系統、投資監控系統,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全面和實時的監控。 (6)使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 采取數量化、技術化的風險控制手段,建立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數趨勢、行業及個股的風險,以便公司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對風險進行分散、控制和規避,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7)提供足夠的培訓 制定了完整的培訓計劃,為所有員工提供足夠和適當的培訓,使員工明確其職責所在,控制風險。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冊資本:人民幣286,509,130,026元 聯系電話:010-66106912 聯系人:蔣松云 (二)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共有員工77人,平均年齡30歲,90%以上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高管人員均擁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作為中國首批開辦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始終堅持“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嚴格履行著資產托管人的責任和義務,依靠嚴密科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規范的業務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業務系統、強大的市場營銷能力,為廣大基金份額持有人和眾多資產管理機構提供安全、高效、專業的托管服務,取得了優異業績。截至2006年12月,托管證券投資基金73只,其中封閉式16只,開放式57只。托管資產規模年均遞增超過70%。至今已形成包括證券投資基金、信托資產、保險資產、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產業基金、QFII資產、履約類產品等十一大類16項產品的托管業務體系。繼2004年先后獲得《亞洲貨幣》和《全球托管人》評選的“中國最佳托管銀行”稱號后,2005年,又分別獲得《財資》和《全球托管人》評選的“中國最佳托管銀行”稱號。 (四)基金托管人的職責 基金托管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3)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4)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6)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7)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1)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職責。 (五)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自成立以來,各項業務飛速發展,始終保持在資產托管行業的優勢地位。這些成績的取得,是與資產托管部“一手抓業務拓展,一手抓內控建設”的做法是分不開的。資產托管部非常重視改進和加強內部風險管理工作,在積極拓展各項托管業務的同時,把加強風險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內控文化,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強化業務項目全過程風險管理作為重要工作來做。2005年,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一次性通過了評估組織內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權威的國際資格認證SAS70(審計標準第70號),成為國內首個通過此認證的托管銀行。 1、內部風險控制目標 保證業務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強化和建立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風格,形成一個運作規范化、管理科學化、監控制度化的內控體系;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保證托管資產的安全完整;維護持有人的權益;保障資產托管業務安全、有效、穩健運行。 2、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業務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由中國工商銀行稽核監察部門(內控合規部、內部審計局)、資產托管部內設風險控制處及資產托管部各業務處室共同組成。總行稽核監察部門負責制定全行風險管理政策,對各業務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資產托管部內部設置專門負責稽核監察工作的內部風險控制處,配備專職稽核監察人員,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規章,對業務的運行獨立行使稽核監察職權。各業務處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實施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 3、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1)合法性原則。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并貫穿于托管業務經營管理活動的始終。 (2)完整性原則。托管業務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有相應的規范程序和監督制約;監督制約應滲透到托管業務的全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 (3)及時性原則。托管業務經營活動必須在發生時能準確及時地記錄;按照“內控優先”的原則,新設機構或新增業務品種時,必須做到已建立相關的規章制度。 (4)審慎性原則。各項業務經營活動必須防范風險,審慎經營,保證基金資產和其他委托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5)有效性原則。內控制度應根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經營管理的需要適時修改完善,并保證得到全面落實執行,不得有任何空間、時限及人員的例外。 (6)獨立性原則。資產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資產、托管人的自有資產、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資產應當分離;直接操作人員和控制人員應相對獨立,適當分離;內控制度的檢查、評價部門必須獨立于內控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部門。 4、內部風險控制措施實施 (1)嚴格的隔離制度。資產托管業務與傳統業務實行嚴格分離,建立了明確的崗位職責、科學的業務流程、詳細的操作手冊、嚴格的人員行為規范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墻隔離制度,能夠確保資產獨立、環境獨立、人員獨立、業務制度和管理獨立、網絡獨立。 (2)高層檢查。主管行領導與部門高級管理層作為工行托管業務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級部門及時報告經營管理情況和特別情況,以檢查資產托管部在實現內部控制目標方面的進展,并根據檢查情況提出內部控制措施,督促職能管理部門改進。 (3)人事控制。資產托管部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建立“自控防線”、“互控防線”、“監控防線”三道控制防線,健全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樹立“以人為本”的內控文化,增強員工的責任心和榮譽感,培育團隊精神和核心競爭力。并通過進行定期、定向的業務與職業道德培訓、簽訂承諾書,使員工樹立風險防范與控制理念。 (4)經營控制。資產托管部通過制定計劃、編制預算等方法開展各種業務營銷活動、處理各項事務,從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組織資源,達到資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內部風險管理。資產托管部通過稽核監察、風險評估等方式加強內部風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業務運作狀況進行檢查、監控,指導業務部門進行風險識別、評估,制定并實施風險控制措施,排查風險隱患。 (6)數據安全控制。我們通過業務操作區相對獨立、數據和傳真加密、數據傳輸線路的冗余備份、監控設施的運用和保障等措施來保障數據安全。 (7)應急準備與響應。資產托管業務建立了基于數據、應用、操作、環境四個層面的完備的災難應急方案,并組織員工定期演練。除了在數據服務端和應用服務端實時同步備份與數據更新外,資產托管部還建立了操作端的異地備份中心,能夠確保交易的及時清算和交割,保證業務不中斷。 5、資產托管部內部風險控制情況 (1)資產托管部內部設置專職稽核監察部門,配備專職稽核監察人員,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規章,全面貫徹落實全程監控思想,確保資產托管業務健康、穩定地發展。 (2)完善組織結構,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需要從上至下每個員工的共同參與,只有這樣,風險控制制度和措施才會全面、有效。資產托管部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將風險控制責任落實到具體業務部門和業務崗位,每位員工對自己崗位職責范圍內的風險負責,通過建立縱向雙人制、橫向多部門制的內部組織結構,形成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相互制衡的組織結構。 (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資產托管部十分重視內控制度的建設,一貫堅持把風險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崗位職責、制度建設和工作流程中。經過多年努力,資產托管部已經建立了一整套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包括:崗位職責、業務操作流程、稽核監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蓋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務過程,形成各個業務環節之間的相互制約機制。 (4)內部風險控制始終是托管部工作重點之一,保持與業務發展同等地位。資產托管業務是商業銀行新興的中間業務,資產托管部從成立之日起就特別強調規范運作,一直將建立一個系統、高效的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作為工作重點。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和托管業務的快速發展,新問題、新情況不斷出現,資產托管部始終將風險管理放在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視風險防范和控制為托管業務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機構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法定代表人:吳雄偉 成立時間:1998年7月13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監會 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6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2、代銷機構 (1)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電話: 010-66106912 傳真: 010-66106904 客戶服務電話: 95588 網址: www.icbc.com.cn (2)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長安興融中心1號樓 法定代表人: 郭樹清 客戶服務電話: 95533 網址: www.ccb.com (3)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 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 蔣超良 電話: 021-58781234 傳真: 021-58408842 聯系人: 曹榕 客戶服務電話: 95559 網址: www.bankcomm.com (4)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名稱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注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31號 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31號 法定代表人: 陶禮明 聯系人: 陳春林 傳真: 010-66415194 客戶服務電話: 11185 網址: www.cpsrb.com (5)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 陳小憲 電話: 010-65543874 傳真: 010-65541281 聯系人: 文明 客戶服務電話: 95558 網址: www.ecitic.com (6)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 法蘭克紐曼 電話: 0755-82088888轉8811 傳真: 0755-82080714 聯系人: 周 勤 客戶服務電話: 95501 網址: www.sdb.com.cn (7)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名稱: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法定代表人: 張佑君 電話: 010-85130588 傳真: 010-65182261 聯系人: 權唐 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8-108(免長途費) 網址: www.csc108.com (8)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深圳市益田路江蘇大廈40-45層 法定代表人: 宮少林 電話: 0755-82943666 傳真: 0755-82960141 聯系人: 黃健 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8-111,0755-26951111 網址: www.newone.com.cn (9)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電話: 021-62580818-213 傳真: 021-52610172 聯系人: 芮敏祺 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8-666 網址: www.gtja.com (10)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 王開國 聯系人: 金蕓、楊薇 電話: 021-53858553 傳真: 021-53858549 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8-001 網址: www.htsec.com (11)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辦公地址: 廣東廣州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36、37、41和42樓 法定代表人: 王志偉 聯系人: 肖中梅 電話: 020-87555888 傳真: 020-87557985 客戶服務電話: 020-87555888轉各營業網點 網址: www.gf.com.cn (下轉第A14版)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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