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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02:38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第一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朱保國董事長,副總經理、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曹平偉先生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鐘山先生聲明:保證本季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2.1 主要會計數據及財務指標 幣種:人民幣 2.2 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股表(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單位:股 §3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大幅度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不適用 3.2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1)就華夏證券擅自凍結本公司60萬張02國債(03),致使本公司無法正常交易事宜,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本公司勝訴。華夏證券應于終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公司返還60萬張02國債(03),如無法返還則按判決履行日上述國債當天市值計算的等值人民幣賠償給本公司。同時,華夏證券應于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公司賠償自2003年4月19日起至判決履行日期間已經派發的上述國債年度利息。 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已收到華夏證券劃轉的證券類資產及其分紅合計3,492.44萬元。 2005年11月18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中法執字第381-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將華夏證券所持有的美達股份法人股1000萬股作價RMB1,658.19萬元交付本公司抵償債務,解除對該法人股的司法查封并將其過戶到本公司名下。在中級法院執行股權過戶的過程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示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明傳,明傳要求對涉及華夏證券及其所屬機構的民商事案件正在執行的暫緩執行。因此該部分法人股尚未執行完畢。 本期本公司將托管于華夏證券的揚子石化股票全部賣出,由于本公司與華夏證券存在訴訟關系,存放于該賬戶內的保證金207.02萬元無法支取。 (2) 就銀河證券深茂營業部拒不履行本公司與其簽訂的《證券委托交易協議書》合同義務事宜,本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銀河證券深茂營業部及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請求判令解除本公司與其簽訂的《證券委托交易協議書》,判令銀河證券深茂營業部返還保證金4,673.40萬元及利息,返還21國債(3)686,860張、21國債(10)997,290張、揚子石化股票256,700股,判令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補充清償責任,判令銀河證券深茂營業部及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3月29日受理該案件。 經本公司申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3月22日凍結本公司在銀河證券深茂營業部賬戶內全部金融資產。 本期本公司將托管于銀河證券的揚子石化股票全部賣出,形成保證金352.57萬元,但無法辦理支取手續。截至2007年3月31日止,已將存放于銀河證券的保證金余額4,672.15萬元用于投資麗珠集團股權。 2006年9月18日,銀河證券向本公司發出中銀證函[2006]17號“關于銀河證券重組及相關業務處理的說明”的文件,文件稱,為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承諾將所持有的20億股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收益權轉讓予銀河證券,作為銀河證券處理債務的主要資金來源;銀河證券重組期間將對相關業務進行處理,處理方案包括:方案一、收益權轉讓,即由銀河證券向客戶轉讓部分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收益權,作為對價,客戶同意不再要求銀河證券返還委托資產或資金;方案二、延期清償,即由銀河證券承諾于2009年12月31日后將業務本金余額全額返還給客戶。本公司正與銀河證券就該事項進行進一步洽談。 (3) 就天同證券吉祥中路營業部拒不履行本公司與其簽訂的《國債買賣委托協議書》合同義務事宜,本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天同證券吉祥中路營業部及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請求判令解除本公司與其簽訂的《國債買賣委托協議書》,判令天同證券吉祥中路營業部返還保證金142,963,026.60元及利息,判令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補充清償責任,判令天同證券吉祥中路營業部及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3月29日受理該案件。 經本公司申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3月23日凍結本公司在天同證券吉祥中路營業部賬戶內全部金融資產。 2006年4月,中國證監會向天同證券下達了證監罰字[2006]1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撤消其證券業務許可資格并責令其關閉。目前經國務院審批,天同證券所屬營業部及其投行由齊魯證券公司托管,其他部分有效資產將委托一家管理公司管理,同時對天同證券進行全面清算。有鑒于此,基于謹慎性原則,2007年1月19日經本公司三屆六次董事會決議,對存放于天同證券的國債保證金全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12,811.41萬元,記入2006年度損益。 本公司將就上述國債資產繼續向天同證券訴訟并積極參與天同證券清算,盡可能減少實際損失。 3.3 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適用□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不適用 由于本公司經營業績增長及投資收益增長,使得2007年一季度公司凈利潤較去年同期增長169.62%;由于本年一季度業績大幅增長,預測至下一報告期末累計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50%以上。 3.5 本次季報資產負債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東權益與“新舊會計準則股東權益差異調節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東權益存在差異的原因說明 □適用√不適用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保國 2007年4月23日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屆九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三屆六次董事會會議于2007年4月20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董事七人,實際參加董事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一、《2007年一季度報告》 二、《關于執行新會計準則后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議案》:經董事會審議,同意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的精神,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從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會計準則,并授權公司管理層按照新會計準則的有關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合理制定會計政策,作出恰當的會計估計。 特此決議。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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