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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02:38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2 董事陸永明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董事會 1.3 公司第一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秦大乾先生,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談永軍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陳惠娟聲明:保證本季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2.1 主要會計數據及財務指標 幣種:人民幣 2.2 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股表(已完成 單位:股 §3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大幅度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不適用 1、截止報告期末,公司資產負債項目大幅變動原因分析: A、應收票據比期初增加125.6萬元,增長251.2%.主要為營業收入增加,貨款以承兌票據等形式回收所致。 B、預付帳款比期初增加4,354.96萬元,增長3351.48%,主要為報告期內,隨著新建項目的陸續投產,公司生產量加大,訂購原料預付貨款增加所致。 C、在建工程比期初減少17,949.66萬元,減少95.45%,主要為工程竣工,轉入固定資產項目所致。 D、應付票據比期初增加11,445萬元,增長381.5%,主要為改變原料付款方式所致。 2、報告期內,利潤表項目大幅度變動原因分析: A、營業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988.75萬元,增長73.38%,主要是公司新建項目投產,銷售量增加所致。 B、營業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8791.55萬元,增長78.87%,主要是公司新建項目投產,銷售量增加帶動銷售成本上升所致。 C、銷售費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65.41萬元,增長150.17%,主要是市場前期拓展費用增加,及銷售量增長使相關運輸費增加所致。 D、管理費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32.47萬元,增長80.29%,主要是公司新建項目投產,增加了工資及其他成本費用所致。 3、報告期內,現金流量表項目大幅變動原因分析: A、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比上年同期增加12,159.19萬元,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比上年同期增加6,391.15萬元,主要是報告期內公司以大量承兌票據付款所致。 3.2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為了增強核心競爭力,延伸并完善公司產業鏈,增強獨立、持續經營能力以及提升市場競爭力和經營業績,進一步做大做強,按照公允及進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原則,華芳紡織擬以向華芳集團發行10,000萬A股普通股的方式購買華芳集團擁有的華芳夏津棉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和華芳夏津紡織有限公司100%股權。同時,鑒于華芳集團目前為華芳紡織的控股股東,因此,本次購買行為是華芳紡織與控股股東之間進行的重大資產購買行為,構成重大關聯交易。本次交易尚需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方可生效。 上述事項刊登在2月6日的上海 3.3 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適用□不適用 華芳集團有限公司承諾:所持有的原華芳紡織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四十八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目前,原非流通股股東嚴格履行此承諾。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不適用 3.5 本次季報資產負債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東權益與“新舊會計準則股東權益差異調節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東權益存在差異的原因說明: □適用√不適用 華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大乾 2007年4月20日 證券代碼:600273證券簡稱:華芳紡織 公告編號2007—009 華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華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通知于2007年4月15日以書面方式發出,會議于2007年4月20日在張家港市華芳園酒店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應到董事10名,實到9名,董事陸永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會議;公司部分監事、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董事長秦大乾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會議審議并均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一致通過所有議案,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執行新會計準則的議案》。 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包括《企業會計準則》和其他各項具體會計準則。 三、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根據最新的文件精神,決定對《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第68條進行修改,刪除該條“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部門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明”之規定,并將此次修改提交最近召開的股東大會上表決。 特此公告 華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華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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