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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寶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02:58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股票代碼:600208 股票簡稱:中寶股份 公告編號:2007-23 中寶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特別提示 (一)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情況; (二)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中寶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發出召開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現場會議于2007年4月13日上午在浙江嘉興戴夢得大酒店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240,063,058股,占公司總股份的81.8%。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鄒麗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議案審議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以下議案: 1、《關于為九江新湖遠洲置業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贊成票1,240,063,05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的0%。 2、《關于收購杭州新湖美麗洲置業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的議案》 相關股東回避表決后,贊成票 7,678,62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的0%。 四、律師見證情況 公司聘請了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金春燕律師對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進行了現場見證,并出具了《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關于中寶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表決結果為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2、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中寶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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