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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承載著社會價值認同與責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4日 06:37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廈門大學不動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 香港財經文摘雜志高級記者 專欄作者有些事情看上去總是很可疑,若不仔細追究,極可能就是陷阱。比如,通常主張多數人應該去租房居住的,大抵是有房產者、資產完整者,而多數無房產者、資不抵債者,則對于購買和永久持有一宗房產充滿強烈愿望。有房產者此時當頭就是一盆冷水潑出,說道,這怎么得了啊,人太多了,房價能不高嗎?你們都該去租房啊。 這種主張現在還很有市場。其一貫的邏輯在于,正因為該租房而未租,那些人才自討苦吃,也所以中國市場才會出現諸如高房價、供需失調、競相反目的事情。真是不易弄懂,人都應該活得現實一點、明白一點,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活得不現實、也樂于糊涂,即使赴湯蹈火也所不辭。 對于全民租賃是否真的能夠使人們有效擺脫傾家蕩產的宿命,我始終表示懷疑。本欄文章就此曾經談到過一種憂慮,就是當所有人都去租房時,房租勢必水漲船高,只怕又將出現另一重意義上的”房奴”。是否明智,實在需要掂量。 還有一重意思,恐怕也應該及時指出———那些總是要求別人去租房的人,恐怕過多地將責任推給了別人,這種做法未免損害了別人與生俱來的神圣產權感,同時又強化和突出了自身的持有地位和占有權利,這是不公平也是不客觀的。 還需要強調,全民租賃無論如何不應該成為持極端市場化觀點者強勢擠壓低支付能力者或貧困人群的借口,因為那將傷害無房產者對于自身作為一國公民的價值認同和榮耀意識。那種腳不著地、不停遷徙的租賃生活,會使人們由于缺乏歸屬感而拒絕承擔相應義務,以致喪失作為社會一分子的責任感、自豪感。 住房恐怕已經成為當今時代最具凝聚力和感召力的事物。有產者安于居有其屋,無產者向往居有其屋。這是因為,一個人的產權感是與生俱來的,當有產者對無產者耳提面命要求他們租房的時候,是否想過有必要尊重別人這種與生俱來的情愫呢? 關于這一點,我們不妨聽聽新加坡資政李光耀當年是怎么說的。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新加坡是馬來西亞聯邦的一個成員,同為英屬殖民地。國力孱弱、社會動蕩、人心游離,那時候李光耀考慮著手為國民營建一個家園。有家園有歸屬,個人才會有責任心和使命感。 “我早就在想,如何建立每個公民跟國家以及國家前途之間的利害關系。我要建設一個居有其屋的社會。”李光耀深信,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產權感,這使他們為能購買住房而感到自豪,因此人們購買住房和租賃組屋的態度有著強烈的差異。人們在照顧自己擁有的住房和租賃單位會有截然不同的態度。他在回憶錄里寫道,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新加坡發生暴亂時,路人也會參加,向汽車擋風玻璃扔石頭,把汽車掀翻,放火燒毀。到六十年代中期,人們陸續擁有了住房和資產,再有暴亂時,年輕人懂得將道路旁的史古打(摩托)抬上組屋的樓梯。 李光耀意識到,如果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住房,國家將會更加穩定,并且可以讓那些兒子必須履行國民服役義務的父母覺得新加坡有他們的份,值得他們的孩子去捍衛。如果他們沒有自己的住房,他們遲早會明白:新加坡沒有他們的份,他們只是在捍衛有錢人的財產。 “我要讓新加坡每個家庭都有真正的資產讓他們去保護,尤其是他們自己的住房”———在1963年,李光耀通過建屋發展局公布“居者有其屋”計劃。翌年,建屋局向買主提供低息貸款,攤還期長達15年。同時,他們還修改了中央公積金法令,擴大中央公積金儲蓄計劃,提高公積金繳交率。身為政府總理的李光耀還會直接干預建屋發展局的工作,要求改善組屋的質量和設計。 在這一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人擁有了自己的住房,并在居住質量方面獲得不斷提升與改善,這使新加坡持續不斷發展了30年。李光耀回憶說,要是沒有這些計劃,新加坡人將像香港、臺北、東京等地的人一樣,工資很高,卻須花大錢租小房子,而且這些房子永遠不會歸他們所有。人們不能重新分配在自由市場經濟體系中通過競爭所創造的財富,社會的團結意識將大大削弱。 新加坡的經驗也許并不能完全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但是有一些地方是相通的。在住房層面,分配均等化非常重要。全民租賃或許可以解一時之急,但終非長遠之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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